| 标题:县工商局企业注册官独立核准登记内资企业实施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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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注册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企业注册官的业务职权范围、工作职责及办理流程,确保企业注册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加强对企业注册官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官独立核准登记内资企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第二条 内资企业登记分类。为方便实施对企业的分类登记,特根据企业经营范围、业务类型、注册规模等内容,对企业做如下分类: (一)特殊行业企业:指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特殊行业的企业。 (二)涉及前置审批企业:指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企业登记前须取得相关许可证或审批证件的企业。 (三)特殊业务类型的企业:指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大型企业;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外资转内资、内资转外资变更登记,企业类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工商局企业注册官独立核准登记内资企业实施办法(试行)) 上一篇:工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下一篇:市局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 相关栏目:工商 公司 企业讲话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