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局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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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工商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工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的通知》及市局党组会议决议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干部,严禁超越职权任用干部。 ⑴市工商局负贵下列职务干部的选拔任用 ①市局机关及直属行政机构、派出机构副处级以下职务干部: ②各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同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副科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含高配为副科级干部)。 ⑵县(市)局负责本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选拔任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8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局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 上一篇:县工商局企业注册官独立核准登记内资企业实施办法(试行) 下一篇:工商局创建证照规范管理示范工商所巡查制度 相关栏目:干部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换届 职工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