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社区公共事务:理论解构与政策分析》讲义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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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区制实践的具体模式 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大中城市掀起了社区建设的热潮,民政部首先选择在北京、上海、天津、沈阳、武汉、青岛等城市设立了26个“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通过几年的实践总结和经验概括,形成了几种代表性的社区管理模式,本文重点介绍上海模式、沈阳模式和江汉模式的主要特征。 1、上海模式。上海在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改革的过程中,将社区定位于街道范围,构筑了领导系统、执行系统和支持系统相结合的街道社区管理_。具体而言: (1)社区管理领导系统:由街道办事处和城区管理委员会构成。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_下,街道办事处成为一级管理的地位得到明确。随着权力的下放,。街道办事处具有以下权限:部分城区规划的参与权、分级管理权、综合协调权、属地管理权。街道办成为街道行_力的中心,“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与此同时,为了有效地克服各块分割,建立了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派出所、房管所、环卫所、工商所、街道医院、房管办、市容监察分队等单位参加的城区管理委员会。城区管委会定期召开例会,商量、协调、督查城区管理和社区建设的各种事项,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城区管委会作为条与块之间的中介,发挥着重要的行政协调功能,使条的专业管理与块的综合管理形成了有机的整体合力。 (2)社区管理执行系统:由四个工作委员会构成。上海模式在街道内设定了四个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社区发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其具体分工是: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市容卫生、市政建设、环境保护、除害灭病、卫生防疫、城市绿化。社区发展委员会负责社会保障、社区福利、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文化、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粮籍管理等与社区发展有关的工作。社会治安综合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社区公共事务:理论解构与政策分析》讲义之五) 上一篇:2011年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方案 下一篇:民政局干部参加全市庆建_90周年演讲稿 相关栏目:社区 乡镇社区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