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两虚一逃” 案件的认定与处理 |
|
规范公司出资行为,打击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违法行为,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有限公司特别是自然人投资的有限公司在登记中占相当大的比重,个人、机构借、垫出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以借款的名义将投资挪作他用。因此,及时发现、准确定性、妥善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已成为当前登记监管工作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结合实际工作谈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一、对“两虚一抽逃”违法行为的认定 两虚一抽逃违法行为包括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其三种违法出资行为有时难以确认,首先,笔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其加以定义及特征进行区分。 (一)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概念 虚报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办理登记时对注册资本中的实收资本采取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1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两虚一逃” 案件的认定与处理) 上一篇:工商干部“怎么看 怎么办 怎么干”大讨论活动心得体会 下一篇:关于新兴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现状的调研报告 相关栏目:人大 政协 法院 档案 党课教案 政协讲话 计划规划 知识竞赛 工作体会 学习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