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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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07〕11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森林资源管理责任,有效保护、培育和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不断规范林木采伐管理行为,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于2011年3月签订了《普洱市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状(2011-2015)》(以下简称“责任状”)。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林资发〔2011〕24号)文件、《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1年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状检查考核工作的函》(云林函〔2012〕119号)精神和市林业局的相关要求,我县非常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组织开展了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我县2011年度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1年资源林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1、我县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要求,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状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工作。并以“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国发〔2011〕3号及云政发〔2011〕169号文件精神,把限额采伐管理的各项制度和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加强伐区木材采伐、加工、运输和林地的监督管理,做到“管死源头、监控流通、严查出境”,坚持“伐前规划、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坚决杜绝乱砍滥伐、超限额采伐、非法使用林地等案件的发生,使我县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走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2、为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加大林业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林业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2011年,先后进行了木材和家具检验员培训1次179人,松脂采割技术培训1次185人,林业法律知识和强制法培训2次223人次;组织召开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会议4次,参会人达456人次。为强化我县资源林政管理,认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47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上一篇:民生工程“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和数据库完善工作总结 下一篇:科学和谐跨越发展主题演讲稿 相关栏目:林业 管理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剖析整改 思想汇报 党务讲话 政务讲话 党会报告 政府报告 述职报告 述廉报告 调研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