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工作方案 |
| 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 工 作 方 案 根据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下同)在社会组织(含基金会,下同)和企业兼职(任职,下同)工作,结合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任职)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 对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及以下干部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进行清理规范,对违反规定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以及兼职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纠正。 二、政策规定 1、社会组织兼职 《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号)、《关于审批中央管理的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9〕55号)、《关于审批中央和省委管理的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组通〔1999〕52号)、《关于省委管理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进行清理规范的通知》(湘组〔2013〕91号)等文件。 2、企业兼职 《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中组发〔2004〕2号)、《关于印发<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6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工作方案) 上一篇:党政机关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相关栏目:人事 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大学生 社会实践 共青团 七一党建专题 公司 企业讲话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