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泉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核查的探索与思考
泉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核查的探索与思考


监督管理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仍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登记管理机关研究探索的主题。本文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核查工作提出的背景、现阶段泉州实地核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实践中出现的短板问题以及改进措施三个方面,对新形势下如何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监管方式,健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核查机制,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建设进行初步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思路。
一、 研究背景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发生着深刻变化,事业单位作为推动科学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坚力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事业单位承担着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公益服务职能,是提供公共服务、解决民生问题的主要载体,也是登记管理机关监管服务的主要对象。目前,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仍然是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通过审查年度报告掌握事业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促进事业单位的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然而新形势下这种较为单一监管方式已经不能全面及时地跟踪事业单位的整体运行情况,实施对事业单位的有效监管。为此,严格事业单位登记程序,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将其融入事业单位日常监管范畴,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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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泉州商城管理处等18家涉及登记申请及年度检验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的实地核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处理意见,有效维护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促使事业单位的科学性、规范性运作。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路
    泉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核查虽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由于核查制度刚刚建立,核查工作仍处在基础性的摸索阶段,亟待不断地积累经验,健全完善。为此,很有必要对核查工作的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补齐短板,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一)存在问题
    调研发现,实地核查工作在逐步开展中存在一些较难解决的制约性因素,具体归结于以下四个方面:
    1、缺乏一个健全完善的法规体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开展了多年,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仍只局限于《条例》和《实施细则》。涵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质管理、事业单位印章使用管理、资产监督管理等与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相配套的法规、规定缺失,《实施细则》尚需进一步完善。目前,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主要途径和手段是通过每年年度审验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来实现,监管范围较为局限,对事业单位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则开展得不够,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着空白点。
    2、缺乏一个科学系统的工作规划。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登记是基础,管理是手段,而实地核查是实现管理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个别登记管理机关没有充分意识到开展事业单位实地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或因忙于日常事务,人手不足等原因,没有综合考虑事业单位性质、职能、经费来源、承担民事责任潜在风险的变化,以及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走向,工作缺乏科学系统的规划,侧重显象,忽略隐象。比如:对申请设立登记单位单纯核查是否具备符合登记的基本要素,而忽视了对事业单位是否涉及机构整合、人员分流等历史延续性问题的关注;对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比较注重其现阶段的整体运转情况,而忽视了对国家、省、市关于该行业政策精神的解读,对其今后的发展趋势分析不足,影响了审查意见的科学性。
    3、缺乏一个较为全面的评价体系。受时间、登记人员综合素质、队伍力量配备等方面条件的限制,登记管理机关核查形式较为单一,一般局限于座谈、听取汇报、现场察看的方式。形式上的单一,一方面导致登记管理机关信息来源相对狭隘。核查受众面不均衡,多数情况下只局限于事业单位本身,而事业单位的服务对象对事业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的评价基本被忽略。另一方面,导致登记管理机关专业领域的判断较为粗浅。事业单位涉及面广,登记管理人员受专业知识面限制,对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是否遵循行业发展、资产运行是否正常、涉及民事纠纷事件对单位本身的影响等方面的监管难以深入掌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核查工作的公正性。
    4、缺乏一个深层有效的制约机制。由于泉州市实地核查工作尚处于摸索起步阶段,《泉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核查制度》(试行)个别条款还不够成熟完善。比如:该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分别强调了事业单位、举办单位以及登记管理机关在实地核查开展过程中负有的责任,但对事业单位、举办单位提供虚假性材料以及登记管理机关未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并以此做出不正当行政许可决定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没有做更进一步的明确。这些涉及制约机制的深层次问题,还有待加以解决完善。
    (二)对策思路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核查是新时期地方各级管理机关一项重要的、亟待不断探索和完善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应以2012年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着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促进建立“规范管理、科学谋划、配套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实地核查长效机制。
    1、坚持规范管理,建立完备登记法制体系。加快立法建制,完善顶层设计,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律地位及作用,使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新时期,登记管理工作面临不少新的挑战,当前应抓紧制订出台有关登记管理实地核查办法、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非营利性非公立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工作规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进一步增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逐步织就以《条例》及《实施细则》为支撑的较为严密的登记管理法规体系。
    2、加强科学谋划,积极助推分类改革工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目前,泉州市实地核查的范围对象主要是涉及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及年度检验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由于登记队伍力量较为薄弱,登记管理机关开展日常登记事项的核查就必须倾注较大的工作力量。为有效地开展工作, ……(未完,全文共4480字,当前只显示248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泉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核查的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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