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住建局行政执法约谈制度 |
| 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执法约谈制度 为有效监督房地产业市场和建筑业市场各方从业行为,及时纠正企业在经营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约谈目的 本制度旨在强化经营者自律,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履行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行业规范诚实、守信经营,预防和降低因企业违法事实进一步扩大给自身带来损失,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行业管理由“事后处理型”向“事前服务型”转变,有效约束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生产活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约谈对象 约谈制度适用于在我县辖管范围内,存在违规从事房地产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对需要约谈的案件,建管股要将违法事实调查清楚,写出书面意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重大案件应及时向局长汇报。 (三)办案人员做好约谈记录,填写《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约谈记录》,随案卷归档。 (四)对约谈中发现的有违反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的行为,一经核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约谈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坚持适时、适度、从严掌握原则,不得随意约谈,更不得无原则约谈,确保约谈的严肃性。 六、约谈说明 (一)各类约谈要以《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约谈通知书》形式通知被约谈人。约谈通知书应载明被约谈单位名称、负责人和约谈参加人员、约谈具体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等内容。约谈通知书一式三联,加盖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约谈双方各留存一联。被约谈人必须在约谈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字确认。 (二)约谈结束后,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约谈要求,对约谈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在约谈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报告报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三)拒不履行约谈决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的将依法将对其责任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附:《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约谈通知书》 《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约谈记录》 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一年四月一日 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约谈通知书 陕住建约〔 〕 号 : 经检查,发现你(单位)所开发(施工、监理)坐落在 项目存在 问题。 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由单位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于 日(节假日顺延)内,到县住建局 就存在问题接受约谈。如逾期不参加约谈又不主动说明情况,我们将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你(单位)进行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约谈记录 被约谈人(单位)名称及职务: ……(未完,全文共2832字,当前只显示170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住建局行政执法约谈制度) 上一篇:县政府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总结 下一篇:党的群众路线四风问题个人对照检查分析及整改材料 相关栏目:政府 人事 行政 执法 法律 法制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