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
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法律监督工作回顾 2012年10月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_为指导,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临澧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一、充分行使检察权,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对刑事法律的监督。依法审查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44件662人,其中逮捕犯罪嫌疑人183人,提起公诉326人,为维护_,发挥了积极作用。防止无罪受究。严把事实证据关,对不构成犯罪的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对证据不足的2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存疑不捕决定;对不构成犯罪的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对证据不足的 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贯彻落实宽缓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3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对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2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适用刑事和解政策,建议人民法院从轻判处57人。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机制,依法对2名涉案未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3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强化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向多元化转变的监督格局,会同商业银行、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监督领域不断拓展。重点围绕国有资产流失,民事执行滞后、行政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等问题,创新民行监督方式方法,办理督促起诉案件8件,督促履职案件11件,执行监督1件。 强化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对留所服刑人员的专项监督检察,对余刑一年以上留所服刑罪犯梅××依法予以纠正,监督纠正了张某等5名罪犯未按期移送监狱执行的违法情形。以拓宽刑罚执行监督视野为重点,全面开展监外执行罪犯交付执行、减刑的监督检察,对交付执行活动中的183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两次全面考察,发现脱管漏管7人,督促相关行政司法机关和社区及时整改。 在开展上述法律监督工作中,为了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我们针对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度缺失、管理混乱、执法违法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9份,其中纠正强制措施违法10份、纠正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9份、纠正脱管漏管违法7份、纠正判决书制作不规范6份、纠正办案期限违法4份、纠正告知违法4份、纠正其他违法7份;发出《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3份,其中纠正审理超期1份、纠正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未到庭诉讼1份、纠正刑事判决书遗漏扣押款物处理事项1份。 二、注重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文明规范执法 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决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采取派员参加议政日活动、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访人大代表、编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等形式,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纳入检委会、院务会议题,认真研究,落实整改。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全程、全面、全部的工作要求,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400余小时。强化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报备和撤案报批、审查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上提一级等制度。统一涉案款物管理,建立了涉案款物追缴、管理和监督机制。 开展案件集中管理。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实现业务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业务质量网上考评,以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督管理,取得了“三增强、四减少” 的法律效果。 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回顾两年多来的各项工作,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监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部门和干警仍存在“重办案轻监督”、“重配合轻制约”的执法观念,认为监督多了“伤和气”,影响了监督工作的开展。个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缺乏理性认识,理解、支持、配合不够,使得具体工作中存在立案难、取证难、处理难的问题。 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青年干警监督能力和水平不高,审查甄别证据、突破案件、适用法律等能力不强,不能及时发现执法、司法中的违法问题,对于一些疑难复杂、敏感案件的处理缺乏从全局高度把握的能力。虽然检察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有了一定改观,但学历向能力的转化还需要有个锻炼的过程,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力量急需充实。我院现有检察编制54个,由于编制空缺6个、在编不在岗6人,实际在岗干警42人,加之6名司法警察和2名书记员没有独立办案资格,有检察官资格的只有34人。当前检察队伍正面临新老交替、人员异动的活跃期,仅一年多就有2人退休、2人调离、1人辞职,空缺的编制又很难招录到优秀法律人才。而新形势下的法律监督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办案工作的开展。 法律监督手段有待进一步健全。现行法律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程序和手段规定得比较原则和笼统,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后续监督的手段刚性不足。实践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外部协调配合机制建设步伐不快,监督渠道和信息沟通不够畅通等因素,致使检察机关难以全面掌握有关部门的具体执法情况,不能进行及时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以开展第二批_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做到敢于“亮丑 ……(未完,全文共4853字,当前只显示269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上一篇:2014年春防工作专题会议讲话稿 下一篇:村委会_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部署报告 相关栏目:检察院 政法武装 法律 普法 政治法律 督查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