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意见 |
| 2014年XX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4年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到实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8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三)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实行“代受理制度”。各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受当事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将相关申请材料报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四)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全县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的审查、指派、协调工作,承办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具有重大影响、涉及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法律援助案件。 (五)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县属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依照《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二、法律援助范围、条件 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条件,应按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贯彻执行。 三、法律援 ……(未完,全文共775字,当前只显示46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意见) 上一篇:县委办公室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下一篇:试谈谢佑将军的文化传承 相关栏目:法律 普法 政法武装 政治法律 教师 就业 建筑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