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全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_《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群组发〔2014〕15号)和省委有关要求,为确保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现就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和_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以正风肃纪、转变作风为主线,大力开展20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全市各级各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整体形象根本好转。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从严控制会议。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二)整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77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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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外经局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四)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问题。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17、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5年内全市党政机关一律停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五)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_和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外经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审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六)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及其他相关市直单位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24、坚决纠正唯GDP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GDP用干部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公用事业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局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等市直单位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_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群工部、市中法、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_力、以罚代管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煤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
    协办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局、市服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委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_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 ……(未完,全文共12773字,当前只显示461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全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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