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食药监管局2014年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情况汇报 |
| 县食药监管局2014年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情况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通知》(陆人发〔2014〕8号)和《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的通知》(陆人发〔2014〕13号)的要求,我局对2014年以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人大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最近几年来,我县没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全社会总体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良好,我县也连续多年在玉林市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2011至2014年我局均获得玉林市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等奖的荣誉,现将2014年以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以来,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机构,药品管理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2014年12月23日,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陆机编〔2014〕52号)文件精神,我县新组建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县质监局的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县工商局的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县经贸局的酒类食品管理监管纳入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保留原食品餐饮环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增加了新职能的同时,原职能也得到了强化。 同时,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机构设置的通知(陆机编〔2014〕52号)文件的精神,设立县食品药品执法大队,增挂县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和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的牌子,为县食品药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31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5.开展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专项整治。 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专项整治中,我县坚决清理和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场所,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回收、加工单位的登记注册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回收、加工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台账管理、分类放置、日产日清等制度,重点检查台账是否详细记录当日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去向、数量、用途等情况,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劣质食用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5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85家,责令整改13家。 6.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我县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0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03家。 7.开展旅游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旅游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旅游餐饮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旅游餐饮秩序明显得到好转,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旅游团餐提供者诚信意识普遍增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有效预防了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提升旅游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了广大游客饮食安全。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家,责令整改5家。 8.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 在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中,我县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取缔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私屠滥宰窝点,捣毁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为重点,从宰前、宰中、宰后各个环节入手,集中开展私屠滥宰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规范肉品生产经营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肉品消费环境。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74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64家,罚没款0.6万多元,在经贸、畜牧、药监、公安机关的联合出击下,一举断掉非法屠宰窝点1个,捉获私屠滥宰病死病害猪犯罪份子8人。 9.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县严格按照专项整治部署和要求,加大对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查抽验力度,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0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5家,责令整改2家。经检查,未发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也没发现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的违法宣传,未发现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黑窝点”。 10.行政许可审批申请按时办结 2014年以来,我局共受理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申请142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出现群众投诉的情况,群众满意度达100%。 11.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2014年以来,我县积极组织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等开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共建设了温泉南路食品示范街1条,米场镇食品安全示范镇1个,**中学等示范学校食堂3个,锦华大酒店等示范餐饮服务单位2个,示范工程建设的效果得到了玉林市局的认可。 12.开展各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每年,我局都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开展县人大政协“两会”、中考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此外,2014年还完成了龙珠湖龙舟赛、美食节、世客城庆典、陆中百年校庆等具有本地特色的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活动前,我局均按要求做好保障方案,向活动地点派驻工作组,检查食品原料来源、索证索票情况、餐饮食品制作过程、食堂的环境卫生等是否达到要求,同时利用快速检测仪器对食品样品进行安全检测。历年来,重大节庆和活动期间,我县均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药品管理各方面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以来,我局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展药品监督检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0日,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共立案20起,结案20起,结案率为100%,涉案货值2.52万元,没收物品总值1.3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8万元,罚款8.2万元,罚没款合计9.38万元。其中药品违法案件有15起,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有5起,罚没款合计5000元以上的重大案件有8起。无行政许可案件。药品组的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重大案件均经过集体讨论。所有案件当事人对违法事实均无异议,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我局开展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如下: 1、组织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今年1月15日,我局召开县药品批发连锁企业负责人及县城各大药品零售药店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国家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有关管理规定,并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并严格按照规定经营该类药品。本次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2车次,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经营企业220余家次。 2、组织开展春节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40余车次,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共检查了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3家,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220余家,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7家。 3、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在各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执法人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3家二级(含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4、纠正和规范药品经营市场行为。2014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广西盈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维C银翘片的紧急通知》(桂食药监安【2014】8号)的要求,市场流通股登记上报了我县广西盈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维C银翘片的库存情况,并根据登记情况开展检查,各药品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已购进的广西盈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维C银翘片已经全部作下架处理。 5、组织开展定制式义齿使用专项检查。每年,我局都召开义齿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同各位经营者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其严格按照要求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此次专项检查,我局共出动了执法人员140余人次,出动车辆36车次,检查了义齿使用单位6 ……(未完,全文共8529字,当前只显示342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食药监管局2014年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情况汇报) 上一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下一篇:县食药监局2014年食品生产经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质检 执法 食品 安全 安全讲话 药品 管理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思想汇报 个人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