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论文:创新党内执法监督考评机制 |
| 论文:创新党内执法监督考评机制 胡锦涛同志指出,“在新的形势下保持党的纯洁性,要大力加强监督。”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决定了党对各项工作包括政法工作的领导权,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权是从党的领导权派生出来的。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执法监督是其主要工作职责。这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是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而得出的结论。 党委政法委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党的领导和加强党内监督,以解决执法不严、监督不力和司法腐败等问题。通过20多年的实践,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与其他监督形不成合力、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创新党内执法监督考评机制,切实加强党内执法监督考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促进和保障执法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永葆党的纯洁性,推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一、创新党内执法监督考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司法机关掌握着与公民人身、财产以及其他权利密切相关的执法大权,这种重要权力一旦被腐败滥用,将直接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正所谓“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执法人员本身有问题,何以治人”。因此,司法机关的权力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整个行使过程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和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以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在现阶段,党内执法监督工作可以弥补当前司法监督乏力的问题,可以对司法运作过程中造成的失误进行有效救济,可以超前规避司法腐败现象,可以为依法独立行司法权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但是,由于对党内执法监督的性质、原则、内容、程序、方式等,存在不同的认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6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由党委政法委统一对政法机关开展执法监督考评有利于维护_、遏制司法腐败、提升政法队伍形象。有助于保证政法部门党委(党组)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助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有助于改善执法环境,帮助和支持政法部门排除干扰,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与统一。规范和加强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是不断改进政法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需要;是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提高政法工作质量的需要;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防范和惩治_组织的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是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_,从制度上保证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地行使侦查权、审判权和检察权的需要;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需要。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党和国家强调,要“深化司法_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党委政法委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监督的性质、原则、内容、程序、方式,确保政法机关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建立完善案件评查等制度,深入推进执法质量考核评估,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在当前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客观条件下,政法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只有不断创新执法监督考评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整合监督力量,细化监督考评内容、程序,完善考评办法,切实加强党内执法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有效促进和保障政法机关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政法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 二、对党内执法监督考评机制的构想 党内执法监督主要是从面上监督而不是对个案进行监督,通过对这些指标的检查考评对执法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因此,可考虑将党内执法监督考评划分分为执法质量监督考评和执法活动评价两个部分,并把党内执法监督考评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将执法监督考评结果直接与干警经济待遇和晋级晋职等挂钩。 执法质量监督考评是把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关键环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对政法机关职能的要求、推进规范执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定量监督考评,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公正独立行使侦查、审判和检察、司法行政等职权的同时,督促政法机关及政法干警依法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办案。执法活动评价是指充分整合发挥党内执法监督以外的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新闻宣传、上级政法机关、人民群众以及服务对象等其他各类监督主体职能作用,对政法机关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过程中各类执法活动进行定性评价、量化打分。 政法各机关都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在履行执法职能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中缺一不可,没有谁轻谁重的问题,但也不能面面俱到,使监督考评繁琐化,缺乏重点,不便于操作。因此,对政法机关执法质量设置“6个率”,即用4个6率分别对政法机关执法质量进行监督考评。同时,公众对政法机关的评价也是一视同仁的,因此,对政法机关均设置相同的“4项指标”, 即执法满意度、执行力、廉政作风建设、新闻监督,用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来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考评,由人大、政协、纪检、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对进行定性评价和量化打分,以整合发挥党内执法监督与其他监督主体的作用,避免党内执法监督“单打独斗”。这种监督考评方式的大胆尝试称为党内执法监督考评“4×6+4”机制。“4×6+4”机制指标率分别所反映的是政法机关关键执法环节的执法质量、效率和执法行为规范程度,不是政法机关全部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的代替。同时,各指标率的设置要低于上级政法机关业务考核指标,并预留一定的幅度空间,主要是考虑到现阶段执法质量、效率和执法规范化程度都还达不到百分之百,因此,主要是结合政法机关上年执法办案情况确定一个基础线,有一个努力的方向,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是对执法工作进行限制,政法机关要实现这些指标率,必须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必须规范执法行为,最终实现执法质量、效率和执法规范性都达到百分之百。 三、党内执法监督“4×6+4”机制指标基本设想 第一,政法机关执法质量监督考评指标及分值设置为: (一)人民法院执法质量监督考评6个率及考评分值设置:1、服判率达到85%以上(5分),2、发回率控制在3%以内(15分),3、改判率控制在25%以内(15分),4、调解结案、撤案率达到65%以上(20分),5、执结率达到35%以上(5分),6、涉诉信访率控制在2%以内(20分)。 (二)检察法院执法质量监督考评6个率及考评分值设置:1、撤案率控制在10%以内(5分),2、侦结率达到90%以上(10分),3、批捕准确率达到98%以上(10分),4、起诉准确率达到99%以上(15分),5、支抗率达到90%以上(20分),6、涉检信访率控制在2%以内(20分)。 (三)公安局执法质量监督考评6个率及考评分值设置:1、接处警满意率达到90%以上(10分),2、行政执法准确率达到90%以上(15分),3、百名民警破案上升率达到1%以上(15分),4、批捕率达到80%以上(10分),5、退侦率控制在30%以内(10分),6、涉警信访率控制在2%以内(20分)。 (四 ……(未完,全文共8221字,当前只显示329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论文:创新党内执法监督考评机制) 上一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心得(政法系统) 下一篇:论文:从首家环保法庭的运行谈起 相关栏目: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执法 法律 法制 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