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析中国法治的成长及面临的问题 |
| 浅析中国法治的成长及面临的问题 摘要:新中国成立至今, 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在社会主义法治的探索和发展过程中,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逐步解决了中国要不要搞法治、要搞什么样的法治、如何搞法治这三个重大课题,明确了中国法治的发展方向、目标和道路,社会主义法治对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大推动和保障作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更加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旗帜,将法治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奋力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到新水平和新阶段。本文将从中国法治成长的基本情况入手,粗浅谈论中国法治面临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关键字: 中国法治的成长 法治建设 构建法治体系 一、 中国法治成长概述 亚里士多德对何为“法治”曾作过深刻的阐述:“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应该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法治无疑具有基础意义。而6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程,也正是从立法开始的。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这是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文件。它对巩固新生的共和国_,维护社会秩序和恢复国民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 1954年9月,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站在岭巅前顾后盼,但见旧宪法犹如泥沙堵塞的涓细浊流;而前望新宪法,则似同清澈江涛,浩浩荡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这部著作中,曾经见证五四宪法诞生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许崇德用“分水岭”来形容这部法律。 五四宪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有关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权利与_,规范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确立了国家法制的基本原则,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同时也开启了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37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在第四个阶段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大以来,法治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2004年是一个标志,这是中国法治建设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 第一,2004年我们修改了宪法,最大的变化就是设立了一系列人权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写入了宪法;征收征用不再是无偿的了,必须给予补偿;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等等。第二,这一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强调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决定还指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在我看来,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最终都要转化为依法执政。没有党的依法执政,就没有法治国家。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和关键。第三,科学发展观在这一年形成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就意味着,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更新了,只有以人为本才能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我把它概括为人本法律观,区别于资本主义的物本法律观。第四,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在2004年走向成熟。和谐社会由六大要素构成,列在第一位的就是民主法治,并且由它来统领后面五项。这意味着,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统一起来了。第五,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要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设法治政府。从依法行政上升为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更加明确了。目前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把法治国家建设与党的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完全统一起来了,我把它叫做“五位一体”。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个全面,一个加快,给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可以说,我国的法治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二、中国法治面临的问题 中国法治建设尽管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虽然得到实施,但发展还不平衡 ;法律体系尽管已然形成,但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立法尽管成就斐然,但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还不尽如人意 ;法制宣传教育尽管成绩巨大,但法治环境并未根本改善…… 正如2012年 12 月 4 日_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行 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出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_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 ;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 ;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 ;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来讲,中国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事业还面临以下主要问题和挑战。 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领导干部中的人治现象、公民中的非法治现象、社会上轻视和无视法治的现象,在有些地方、部门、领域和_中有所抬头和蔓延。 二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实际上被统一于党委的“一把手”,法治被“人治”所弱化,法治国从党领导人民实行的“治国基本方略”,演变为某些地方和部门“维稳”以及发展经济的工具。 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待不断完善,立法质量需要不断提高。立法中存在的部门利益、特殊_利益问题,部门立法争权夺利问题依然存在。国家立法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的现象仍未消除,一些明显带有部门或集团利益痕迹的立法,把畸形的利益格局或权力关系合法化,行政部门借立法扩权卸责、立法不公等从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影响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法律的实施。 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是宪法和法律实施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普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许多法律形同虚设。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的问题时有发生;法治缺乏权威,司法缺乏公信力;公民“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等问题。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仍是一项艰巨任务。 五是政府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少数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执法寻租、贪赃枉法甚至充当“黑恶_”的保护伞 ;出现了一些不正确的执法倾向,如钓鱼执法、寻租性执法、非文明执法、限制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疲软式执法、滞后性执法等等 ;粗暴执法激发冲突,甚至引发_性事件或极端恶性事件,突出表现在征地拆迁领域。 六是司法改革轰轰烈烈,解决了办公条件、经费、人员编制以及一些长期制约法院、检察院建设和发展的_机制等老大难问题,基本上实现了各个阶段司法改革方案预设的目标,但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司法效率、司法公信力和干预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等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 七是“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 ;公职人员贪赃枉法、权钱交易、执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对法治造成损害;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比较突出。如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和解决腐败问题,是对党领导的中国法治建设事业的极大挑战。 三、对中国法治建设的一点建议 回顾中国法治成长历程,我们从“法制”到“法治”,从“人治”到“法治”,经历了一个曲折渐进的过程。我们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就怎样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本人有几点拙见。 (一)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做到法治建设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稳定性和发展性结合,阶段性与前瞻性结合。法治的进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法治要与经济基础相适应,其程度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和文化发展。我们不可能超越阶段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做到法治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科学发展,重视法律体系建设,推进法律_改革创新。法治作为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建 ……(未完,全文共7419字,当前只显示357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浅析中国法治的成长及面临的问题) 上一篇:小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下一篇: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相关栏目:法制 政法武装 调研报告 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