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来了,风险怎么应对 |
|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来了,风险怎么应对 11%增值税来了。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通知给出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随之各项问题来了。 一、投标报价应做哪些准备? “营改增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9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利用集团的高级资质平台承揽工程,然后分包给下属各建筑子公司施工,集团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各项工作,保证安全、质量,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属于总分包关系,由于总承包合同由集团公司与发包方签订,发包方对集团公司的计价形成集团公司的施工收入,并向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 集团公司组织施工管理,并将工程分包给下属建筑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计价形成集团公司的施工成本,建筑子公司的施工收入,建筑子公司向集团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建筑子公司购买材料、人工、机械等、形成建筑子公司的施工成本。 四、收取管理费企业如何抵扣进项税额?(联营) 企业中标后将施工项目整体交由另一施工企业进行具体施工管理与作业,企业只是定期按一定比率收取管理费。 “营改增”后,增值税实行凭票认证抵扣制度,中标企业进项税额来源于支付给施工企业的分包款,要想抵扣该部分分包款所对应的的进项税额,必须取得施工企业开具给中标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营改增”后,要想抵扣进项税额,双方结算必须以增值税发票作为载体。 但是该种分包模式可能存在《建筑法》中的违法转包行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五、如何应对验工计价时点滞后带来的风险? 验工计价滞后,会导致业主计价款支付滞后,一方面销项税额确认时间随之滞后,存在涉税风险;验工计价不规律或不验工计价,会造成工程结算与工程进度不匹配情况,因此,“营改增”后,应与业主协商,按照工程进度按月或按季进行验工计价,并对验工计价批复尽量不跨月或跨季,缩短时间差,避免施工单位某些月份税负很高、资金压力太大的情况发生。 “营改增”后,除了招投标,算量计价规则不同于以往外,对工程承包模式也是一种考验,特别是分包,工程分包模式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两种形式,营改增”后,分包模式应进行严格规范。 六、规范工程专业分包 ……(未完,全文共1685字,当前只显示101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来了,风险怎么应对) 上一篇:总经理在集团公司员工代表大会上的行政工作报告2016 下一篇:2015年工程管理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相关栏目:建筑 城建讲话 公司 企业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