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依据中央、自治区、市关于考核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二、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9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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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团结协作等,重点考核勤奋敬业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绩。重点考核按照分工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解决复杂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抓重点工作的成效和群众满意度。
    廉。重点考核遵守廉政规定,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作圈、生活圈中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1、自我评价(权重,20%)。公务员每天要记录自己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月整理后以纸质形式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自我评价。
    2、民主测评(权重,30%)。依据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集中考核工作中进行大会民主测评。
    3、领导评价(权重,50%)。考核对象的单位主要领导是平时考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根据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记实情况,按月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采用分数+评语的形式确定平时考核结果。
    4、创新性工作评价。年度内某项工作取得突出业绩,受到党中央国务院或国家部委、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表彰的,考核汇总时予以加分。表彰奖励以正式文件为依据,当年年终考核结束前下发文件的在当年加分,之后下发文件的转到下一年度加分;多项工作受到表彰,分别予以加分;同一项目受到各级表彰的,按所受表彰中最高等次进行加分。
    考核对象在本年度受国家级奖励的加5分,受国家部委奖励的加4.5分,受自治区党委、政府奖励的加4分,受自治区厅局或市委政府奖励的加3.5分,受市直部门奖励的加3分,受县委县政府奖励的加2分,受单位奖励的加1分。
    5、“一票否决”工作评价。考核对象在党风廉政建设、信访、_、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某一方面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恶劣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其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6、公式上报考核结果。在年 ……(未完,全文共1699字,当前只显示102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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