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委组织部考核监控办法 |
| 市委组织部考核监控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全市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平时监控工作,保证年度考核结果真实准确和考核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平时监控是指考核指标下达后,由考核部门、监控部门及考核指标承担地区对其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监督、检查、分析。 第三条平时监控工作实行责任制。建立考核指标承担部门自我监控、监控部门日常监控、市委政府督查室重点监控、市委组织部整体监控“四位一体”的考核监控体系。 第四条监控内容为《呼和浩特市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年度考核监控办法》中所列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九条实施联络员工作制度。各相关职能监控部门和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都要认真落实考核工作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要肩负起收集、整理、上报各地区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运行情况的职责;要做好指标运行情况监控台账资料的整理归档;加强与考核部门、被监控地区的沟通协调;及时撰写、报送相关信息,积极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相关精神。 第十条建立日常考核评价信息登记制度。完善考核的基础资料,随时将各部门的表彰奖惩情况;新闻媒体报道;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查办案件的处理情况;以及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承担重要检查等各种评价信息记入日常监控档案,作为年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依据,为年度考核打好基础。 第十一条建立考核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由组织部门负责召集,定期召开考核部门、智能监控部门、承担考核指标部门、督查室等相关负责人和考核工作联络员参加的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考核指标的运行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形成综合意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谋服务。 第十二条建立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运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市委组织部在各监控部门日常监控汇总的基础上,对监控报表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季度报表》,按季度定期通报。 第十三条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协调,整合考核力量,推到形成市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运行机制。 第十四条抓好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各部门要严肃认真对待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的考核指标监控工作,一把手负总责,考核联络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职能监控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重要考核指标,根据职能职责制定《评价细则》,不得将日常事务和考核指标无关的内容列入评价内容,无形中增加被监控单位的负担,力求做到科学合理、简 ……(未完,全文共1915字,当前只显示115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委组织部考核监控办法) 上一篇:乡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汇报 下一篇: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相关栏目:党委 共青团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七一党建专题 公务员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