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银行党建工作制度汇编(16项制度) |
| 银行党建工作制度汇编(16项制度) 中共*********联社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联社(以下简称本联社)党委会议事和决策水平,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有效地履行党委的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组织构成 第二条 本委员会由5名党委成员组成。具体包括: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及3名党委委员。 第三条 本委员会下设党委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委的要求,起草党委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党委领导的重要讲话材料及有关文件;负责党委发文;组织制定党内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本联社党委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材料和依据。 (二)协助党委书记组织安排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收集整理议题,做好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决办事项通知等。 (三)起草审核以党委名义发出的公函信件,做好来往公文的拟办、传阅管理工作,管理党委印章,负责干部党员及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制定中心组及党员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和职工政治学习;做好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督促各基层支部认真贯彻执行联社党委决议或领导批办意见,做好上令下行、下情上达的各项工作。 (六)负责党支部及党员的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建工作及党的组织生活等工作。 (七)加强对全辖员工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八)搞好干部管理,加强干部的考察了解,合理调配和使用,按照党委要求和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做好中层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任免、考核工作。 (九)做好党委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党委会议题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改革发展规划、工作部署、安排、决定。 (二)根据上级党委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三)研究本联社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企业文化建设;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党代会、共青团和妇女等群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联社党委班子成员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党员的发展、表彰、奖惩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四)研究党委参与决策、主任办公会提交的有关重大问题。具体包括:全辖的业务发展战略、重大经营、管理、改革举措、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内设机构、基层机构的增减。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定联社各机关部室正副经理、基层营业网点正副主任的考察、任免、调整;员工的开除、辞退,以及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等;讨论需报请上级领导机关审批的人事任免事项以及党委需要讨论的其他人事任免、调整等。 (六)审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意见,讨论决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审议决定对重大案件的立案调查和处理意见。 (七)研究党委工作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研究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废除;讨论并决定以本联社党委名义向上级党委报送的请示、工作汇报,向所属基层党支部发布的重要文件。 (八)研究制定维护本联社稳定工作的措施;研究处理本联社重大突发性事件。 (九)研究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等。 (十)研究联社“三重一大”相关事宜。 (十一)研究其他需要党委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 下列情况不列入党委讨论议题:未经充分准备、未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涉及多个方面未事先进行沟通协调的;贯彻上级精神而没有结合本联社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的;非突发性重大问题而临时动议的。 第四章 会议组织 第六条 党委会议一般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党委书记不在时,一般不召开党委会。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召开党委会时,由书记或上级党委指定的其他党委成员负责召集、主持。党委班子主要成员有一人不在时,一般不讨论干部问题和表决重大事项。 第七条 参加党委会的人员为党委成员。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视议题需要可扩大到本联社机关各部门、各基层网点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列席人员在与本部门有关的议题审议完毕后,应主动向会议主持人申请退出会议。列席人员有建议权、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召开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并实行亲属及利害关系回避。个别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06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一、各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支部委员及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汇报,督促检查分管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各基层网点分管党务领导是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在书记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其他支部成员要切实做好分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向党支部书记汇报。 三、各基层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党支部书记会、支部委员会、中心组学习会,学理论、学政策、学知识,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各基层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在联社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抓好党建的具体工作和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 五、联社党委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全辖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以发现先进典型,培养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中共*********联社 委员会党务公开制度 一、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义务及缴纳税费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四、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中共*********联社 委员会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杭锦旗联社党委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就各基层党支部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要经常听取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支部既要向联社党委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党委和支部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各基层支部要让党员对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党支部内部事务有必要的了解和参与。 二、支部委员的民主集中制执行、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支部或党小组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主监督。 三、各党支部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支部或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各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成员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辖内全体党员通报。 四、各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并由各支部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中共*********联社 委员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杭锦旗联社反腐倡廉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联社发展规划; (二)各项规章制度; (三)机关党政工团工作计划; (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五)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 (六)干部员工的津贴、绩效工资的调整、晋级晋职、评优选先; (七)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八)政务公开工作; (九)内部管理_改革工作; (十)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干部员工干事业的思想,让干部员工全面参与联社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一)沟通信息渠道,采取设立理事长信箱、建立理事长接待日、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干部员工对本联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本联社重大决定形成之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二)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员工代表座谈会,走访为杭锦旗联社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的老领导,使他们的建议和经验得到借鉴和发扬。 (三)坚持每年召开两次干部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理事长工作报告,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 (四)大力推行社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社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社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三)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中共*********联社 委员会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杭锦旗联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党内外群众评议班子、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一次。 二、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由专人负责。 三、制定信访制度。认真处理好人民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四、定期与群众对话制度。 五、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联社党委及各支部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把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六、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中共*********联社 委员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辖各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组织生活,健全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联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三会一课”,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 第三条 全体党员都要参加“三会一课”。党委、党支部成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三会一课”。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制度。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应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第二章 支部党员大会 第四条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的会议,应有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员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第五条 设立党小组的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未设立党小组的支部,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和增加会议次数。 第六条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书记召集。支部委员会或支部书记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凡属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均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第七条 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将会议内容、要求等事先通知全体党员。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做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告联社党委。 第八条 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支部党员大会做出的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并可向联社党委反映。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同志和预备党员在会上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第九条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_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学习科学文化、经济金融和业务知识;动员和组织党内外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听取支部委员会或支部书记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及对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 (四)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任免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五)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问题。 第三章 支部委员会 第十条 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联社党委负责,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包括按规定召开的支委组织生活会。支委组织生活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 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方可开会,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第十三条 会前要做好准备,使到会的同志明确会议所要讨论的议题和要解决的问题。会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要维护集体领导,防止个人专断。出现意见分歧时,应深入研究,反复讨论,统一认识,然后再作决定。 第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讨论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全体委员半数,并且有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形成的决定才能有效。 第十五条 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事先均由支部委员会讨论,提出初步意见,以便于支部党员大会更好地做出决定。 第十六条 支部委员会讨论和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二)制定支部工作计划。 (三)研究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党小组建设的有关工作。 (四)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奖惩等有关工作。 (五)研究提交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 (六)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 (七)其它需要由支部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应召开党员大会。 第四章 党小组会(活动) 第十八条 党小组会(活动)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活动)每月至少一次。党员较少或未划分党小组的支部,也可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召开。 第十九条 根据党小组实际,围绕政治业务学习、帮助党员群众解决思想问题和生活困难等方面,组织不同类型的活动,党小组活动要严密组织,不走过场。讨论问题要集中,会前通知每个党员就党小组讨论的问题做好准备,会上启发党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活动内容要丰富,形式灵活多样。 第二十条 要开好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一年召开1-2次。每个党员都要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的党员,要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在小组会上宣读。 第二十一条 党小组会(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_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指示精神;学习现代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知识。 2.根据支部大会决议和工作布置,讨论本小组的工作及党员如何履行职责,承担和完成工作任务。 3.定期分析评议党员,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及预备党员的考察管理工作。 5.分析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和群众的思想动态,针对工作中的问题、群众中存在的思想及生活困难问题,结合党小组和党员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第五章 党 课 第二十二条 党课(包括参加联社党委开展的党课教育)每半年至少一次。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参加。 第二十三条 党课教育的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重要会议精神、重要讲话和科技文化知识等,并紧密结合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形势任务和中心工作,做到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党员,力戒空洞说教、走过场。 第二十四条 党课一般由各支部书记亲自讲,也可请联社党委书记或有关专家、学者、先模人物(或其录像资料)授课。提倡普通党员上台讲党课。 第二十五条 做好课前准备。课前应深入党员中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参考有关文件资料,写出讲课提纲,做到思想性强,观点明确,重点突出,通俗易懂,联系实际,以理服人。 第二十六条 党课教育可采取课堂教学式、问答式、讲演式、评析式、参观式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OA办公网、互联网、视频会议等现代技术手段,力求有声有色,增强党课教育的吸引力,注重党课教育效果,提高党课教育质量。 第二十七条 党课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第六章 基础工作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党支部要建立党员大会(活动)、支部委员会、党员党课教育记录本,党小组要建立党小组会(活动)记录本。记录要认真、详细,要写明会议名称,开会时间、地点,会议的主持人,参加会议人员(缺席人数及原因)和会议内容。党员党课教育记录本要写明教育时间、教育形式、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授课人和参加人数(缺席人数及原因)等。 第二十九条 党支部要根据本部门、本网点实际及上级要求,及时提出“三会一课”的内容及活动安排,并组织实施。每年全面检查一次党小组会(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十条 联社每年对各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要在有关会议上进行讲评,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中共*********联社 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精神相关要求,结合杭锦旗联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评议必须遵循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运用党内民主和群众监督的方法,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三条 民主评议的目的:通过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纯洁党的组织,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期间安排,时间要相对集中,各项工作程序要严肃认真。各基层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 ……(未完,全文共33078字,当前只显示796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银行党建工作制度汇编(16项制度)) 上一篇:市保供水三年行动计划 下一篇:我县行政管理法制化情况的调查报告 相关栏目:银行 七一党建专题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