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南山区第_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新一届南山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_工作规则》《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区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__伟大旗帜,以_理论、“_”_想、_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_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发展战略,着力打造“***”,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加快建设经济实力强、特色功能强和生态美、生活美的**现代化城区而不懈奋斗。
第三条 区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第四条 区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工作部门的各办主任和各局局长。
区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敢于开拓,勇于担当,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
第五条 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政府的工作。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第六条 区长召集和主持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政府专题会议。区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区政府全体会议或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条 副区长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受区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区长报告。有关事项涉及其他副区长分管工作的,要同相关副区长商量决定。副区长可代表区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第八条 区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主任、局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7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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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坚持依法行政

    第十九条 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要牢固树立_法治理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_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第二十条 区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和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则上都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完善。
    第二十一条 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省市政府规章以及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实行。
    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区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或者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应当事先请示区政府。
    第二十二条 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部门及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区政府备案,由区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并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相关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法制机构共同承办。
    第二十三条 深化行政执法_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六章 推进政务公开

    第二十四条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__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五条 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要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重视收集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反馈,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详细及时地做好政策解读,减少误解猜疑,稳定预期。
    第二十六条 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yq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yq,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第二十七条 扩大公众参与。完善民意汇集机制,鼓励人民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研究探索多层级、多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及社区公开栏等公开平台,搭建政民互动渠道。加强政府在线客服及热线电话管理,建立及时有效反馈机制。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的公共政策意见征集平台,广泛吸纳群众对政府决策的意见建议。

    第七章 提高行政效能

    第二十八条 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前瞻性和预见性,做好年度工作安排和季度、月度等阶段性工作计划,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确保实现政府年度和届内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二十九条 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和理念,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依法优化审批流程,简化、规范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第三十条 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动政府信息互联互通、整合共享,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切实提高办公、办文、办事效率。
    第三十一条 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要树立绩效观念,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行政绩效考评机制及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形成客观公正、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
    完善行政效能监察体系,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发挥绩效审计作用,扩大绩效审计范围,推动绩效审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政府督查工作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年度工作安排和各阶段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推进,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八章 健全监督制度

    第三十三条 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依法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支持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虚心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第三十四条 区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区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 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健全政府层级监督制度。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及时撤销或修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并主动征询和认真听取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六条 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各方面反映的重要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区政府报告。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重视群众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
    第三十七条 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落实信访责任,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解决群众 ……(未完,全文共8237字,当前只显示33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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