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加强全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乡村医生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
| 关于加强全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乡村医生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提高村卫生室综合服务能力,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基层群众看病就医条件,满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现村卫生室基本设施达标化、诊疗操作规范化、规章制度统一化和管理_一体化,提高村卫生室整体服务水平,满足广大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实现“疫情有人报,防病有人管,小病有人治、大病及时转”的目标。 2017年完成全市贫困村卫生室新建及改扩建任务,2018年12月底完成其余村标准化卫生室新建及改扩建任务,确保全市每一个行政村有一所规范化村卫生室。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办、社会参与。村卫生室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建成后免费提供给卫计部门使用,鼓励村集体、社会力量出资参与村卫生室硬件建设。 (二)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根据区域卫生计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群众需求及地理条件等因素,科学规划建设。 (三)因地制宜、满足需求。根据服务区域内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因地制宜地建设村卫生室,建设规模满足需要即可。 (四)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村卫生室的基本功能是保障居民健康,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4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实行公开聘用制度,严把医生准入关。“保基本、建机制、强基层”是国家医改工作提出医疗机构建设发展的基本原则。为确保市域内各村卫生室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群众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市计划在全市实行村卫生室执业人员公开聘用制。一是聘用对象明确。为我市未许可的新建或现有卫生室法人、负责人员因年龄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村卫生室公开招聘执业医生(法人、负责人)。二是招聘主体明晰。坚持村卫生室的集体所有制形式,市卫计局受各村委会委托,负责招聘岗位的发布、拟应聘人员资质审查和信息的汇总;由村委会根据工作实际择优聘用,签订聘用协议,一式三份,一份报卫计局备案,用于医疗机构许可审批之用。三是聘用范围清楚。所聘用的村卫生室医生从全市范围内非在职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含乡镇助理医师)、乡村医生中聘用,三类人员执业医师优先录用、助理医师其次;财政供养人员不得参与竞聘,临聘在职人员如需应聘,要在聘用合格,签署协议书之前接触与现聘用医疗机构的聘用关系,并变更执业范围;2016年因未任村卫生室法人、负责人员,保留乡村医生资格,未发放的乡村医生证书的人员,如有聘用意愿,待聘用通过,我局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乡村医生证书。 2、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巩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保障乡村医生医疗卫生服务待遇,解除部分特殊环境工作乡村医生的生活和经济之忧,使村医能坚守岗位、安心服务,确保留得住人、后续有人,我市决定对偏远山区村医给予合理补助,同时落实村医养老保障。一是实行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对于距离本村最近的国道、省道、乡道5公里以外的山区村卫生室村医予最低标准600元每月的医疗卫生服务补助费用,服务半径超过10公里的增加100元、超过20公里以上的增加200元;二是经费兑付条件。该补助经费每半年一付,将基本公共卫生的半年、全年考核和依法执业与之挂钩,公卫考核排名本辖区最后一名的补助金额扣除50%,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取消补助;违法医疗法律法规造成医疗事故、无故暂停或终止执业行为或多次被投诉的卫生室医生取消乡村医生补助。三是落实待遇等量补齐政策。山区或偏远卫生室的村医在完成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基础上,要求确保没机构获得的各项服务费用和补助总和超过30000元,每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完毕,对总收入核算后不足30000元的,卫计局补足费用总额,将经费拨付至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下拨。 (四)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建设到位。各镇(办)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在房屋建设、科室设置、设备设施等环节,要确保达到建设标准,在标牌标识、办公用品、制度规范等方面要规范统一。市卫计局、财政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检查建设进展情况,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将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附件:**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 村卫生室是三级医疗卫生网的网底,担负着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康复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是卫生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使我市村卫生室逐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示范化,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一、村卫生室建设基本标准 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应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相应标准。 1.设置标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只设立1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必须设立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的要设置留观室,房屋面积充足的,可增设医生值班室,每室必须分设。 2.选址标准:选址应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尽可能将村卫生室与学校、幸福院、村民集体活动场所、村民委员会所在地等统筹安排,原则上应选择交通便利、服务人口集中、服务半径较大地段,服务范围以步行30分钟能到达为宜,相邻村卫生室相隔距离至少3公里以上。 3.房屋建设标准 ①村卫生室房屋为独立单位建筑或相对隔离分开的建筑,位置适宜,便于识别,坚固安全,水电齐全,布局合理,流程规范。凡列入新建的村卫生室,均要按照标准化卫生室标准进行建设,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各镇办可根据各村拟新建卫生室的占地面积按比例放大,但不得改变各室布局。凡列入改造维修的村卫生室,按照“四室分设”的要求进行改造维修,对于人字形顶的房屋,要 ……(未完,全文共4437字,当前只显示246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加强全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乡村医生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上一篇:邮政支局经理竞聘演讲稿 下一篇:我的政治生日演讲稿 相关栏目:卫生 医院 建筑 管理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