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要求 |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要求 各乡(镇)卫生院,县各级各类学校,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预防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切实维护青少年_的身体健康,提高我县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 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是维护广大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各学校要从促进广大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学校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7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和管道直饮水卫生的管理,防范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卫生监督机构要主动深入学校,指导学校做好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应办理卫生许可证,管、供水人员要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设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涉水产品索取有效卫生许可批件。加强水源防护、供水设施和水质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使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加强桶装水的卫生监督管理,使用桶装水应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同批次水质检验报告,每三个月对饮水机进行一次清洗消毒,保证水质安全。学校应为学生提供饮用开水,并加强卫生管理。 (三)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基本卫生条件。加强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的监督管理。卫生监督机构以《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8205-2012》要求,认真做好中小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督和现场监测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学校基本卫生标准或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及时加以整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向当地政府报告。加强学生宿舍、厕所、洗手设施等基本生活环境和设施的卫生监督管理。完善宿舍卫生管理和清洁制度,加强通风换气和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空气质量和用品用具卫生。学生宿舍和厕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四)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学校应急体系机制建设、应急预案拟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技能宣教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管理各项措施,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督促排查,积极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全力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学校卫生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服务。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学校卫生工作,为学校提供疾病预防、营养干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健康教育等技术支持,协助学校落实各项卫生措施。定期到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营养教育。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协助学校开展学校卫生相关工作。 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的监督指导,针对学校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详细具体、合理可行的指导建议,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等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强化、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从整体上提升学校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三、监督内容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重点检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供水设施、设备的卫生状况及学生饮水供应情况。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组织的建立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学校校医室或保健室,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传染病防控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制定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完,全文共3142字,当前只显示174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要求) 上一篇:2016年度区人大党组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下一篇:公司管理人员就职发言稿 相关栏目:教育 学校 卫生 医院 管理 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