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规范用地秩序,保障经济发展,根据孙绍骋同志在全省土地利用管理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树立土地利用管理新理念
当前,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形势严峻、矛盾突出。一是土地供求关系紧张,今年全市提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城镇化率提高2.5个百分点的目标,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仍在5万亩以上,省分配我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为6800亩,缺口非常大。二是耕地保护难度加大,2012年耕地质量等级成果数据显示,全市1247.38万亩耕地中,高等地504.66万亩,中等地742.72万亩,没有优等地。个别县区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占补平衡困难重重,保持耕地数量稳定和质量不降低的难度日益增大。三是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较大,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2007-2012年度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达53977亩,是六年年均批准用地面积的2.13倍,个别地块拖延多年仍未得到处置利用或完善供地手续。四是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全市建设用地地均GDP约为0.69亿元/平方公里,仅占全省平均水平(2.3亿元/平方公里)的30%。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量为2176.42亩/亿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即使“十二五”末下降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4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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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对预审内容的实质性审查,进一步做好对拟建项目选址、用地规模、占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等内容的审查,确保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各项政策要求的落实。严格实行经营性和工业项目用地前置预审,预审意见提出的有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纳入招拍挂出让方案。
    (二)从严控制土地供应“闸门”。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保障重点、从严从紧的原则,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有计划地增加民生用地,保证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用地。严格落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5%用于农村建设用地的规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建房需求。严格执行禁止、限制供地目录,严控“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严格限制低层建筑,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0,并要适当提高容积率上下限标准。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三、多措并举,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一)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实行区域和项目差别化管理,对超出用地标准的坚决核减用地面积,对符合标准但用地面积较大的项目,探索实行分期供地。进一步提高工业项目用地准入门槛,新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市区不低于260万元/亩,各县不低于200万元/亩。对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或者用地面积小于20亩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予单独供地。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一般不低于40%,绿地率一般不高于1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对行业无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一般应建造3层以上多层厂房。对同一企业所使用的土地中有部分土地尚未建设或已建成但投资强度低于规定标准的,不予安排新的项目用地。除公共租赁住房外,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二)提升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水平。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划拨外,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制度。深化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尽快推行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充分依托已有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偿使用。
    (三)加大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力度。认真贯彻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规范闲置土地发现、调查、认定与处置利用程序,推进土地闲置预防体系建设。实行供地率月通报,落实处置整改措施,2013年年底前,2007-2012年度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减少三分之一左右;截止每年一季度末,前3年(不含当年)供地率分别不低于75%、65%、40%;自2015年起,每年年底前前5年(不含当年)供地率总体水平达到80%以上。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坚决采取暂停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收报批手续、等比例核减用地计划指标等措施。
    (四)稳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等的产业用地;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明显低于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指标的产业用地;布局散乱、条件落后,城乡规划确定需要改造的旧住宅区、城中村用地等,分类施策,稳步实现挖潜低效利用土地、优化城镇用地布局、保障新兴产业用地需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年底盘活利用各类存量土地10000亩。通过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取合同违约金等方式,提高保有环节的用地成本,形成“倒逼”机制,推动工业企业预留地、非生产用地向集约高效用地转化。鼓励工业企业利用现有存量土地采取联营、嫁接等方式进行合资合作经营,积极采取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等多种形式盘活利用低效工业用地。
    (五)健全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以“十二五”时期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下降34%为目标,积极探索实施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设置评价指标体系,掌握建设用地集约状况、潜力规模与空间分布,考核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成果,作为其计划指标安排以及申请扩区或升级的重要依据。
    (六)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党委主要领导统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抓,各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党委政府不重视、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开展不得力的县区,不予推选参评模范县区。2013年,所有县区力争全部达标,积极推选各1个县区分别参评省级模范县区和国家级模范县区并力争实现创优目标。对创建活动成绩突出的,在用地政策方面给予奖励;逾期未达标的,采取通报批评、区域限批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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