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人民银行支行法治央行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人行支行法治央行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中心支行围绕“严管理可持续发展年”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总分行金融法制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五统一”的“法治央行”建设理念,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效能,深入开展金融法制研究,大力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法治央行”建设取得了新进展,营造了对外依法行政、对内依法管理、人人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央行”,既是深入落实_、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银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金融调控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在中心支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法治央行”建设体系全面形成并逐步完善,对中心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强化,中心支行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行政效能逐年提高,“法治央行”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法律监督服务进一步强化

防风险、保履职是“法治央行”建设的基本要求。今年以来,我中心支行始终坚持规范作为与防范不作为并重,把好三关,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服务水平,较好地发挥了金融法制的履职保障作用。

一是把好行政许可实施关。突出规范许可程序,提高许可效能。发挥中心支行行政许可协调小组作用,贷款卡申请、基本账户管理等行政许可事项一站式办理职责更加明确、流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2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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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支持,是“法治央行”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今年以来,我中心支行认真梳理、研究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增强对法律热点难点问题的把握能力,进一步提高了调研成果的前瞻性和指导性。

    一是为上级行和地方立法、决策服务。认真学习研读总行“十二五”立法计划及其工作部署,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后的十三个模块内容,为《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收集详实案例。积极配合分行开展县支行工程建设领域涉法事项、银行卡条例立法热点问题、完善支付体系管理制度等法制调研,邀请法院、消协、律师、银行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调研座谈会,获取第一手资料,为摸清情况、提升调研效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做好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修改和反馈工作,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在地方立法中正确体现和遵循金融法制规定和政策精神。

    二是自主开展调查研究。根据2012年总分行工作重点和社会经济金融热点,并紧密结合地方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和中心支行履职实际,主动挖掘特色研究专题,同时,积极整合系统内调研资源,充分借助律师、金融机构法律专业人员等外部力量,强化调研合力。今年以来,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存款保险制度、假币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人民银行处置金融风险法律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的调研成果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同时,完成了《基层人民银行协助账户查询的法律依据研究》、《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立法研究》等法制课题的撰写。今年以来,累计上报24篇法制调研和信息,其中,9篇被分行录用、1篇被总行录用,进一步提高了对分行的贡献度。

    三、金融消费_进一步推进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法治央行”建设的延伸,它一方面拓宽了金融消费者表达诉求、寻求救济的渠道,促进了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进一步拓展了人民银行履职视角,提升了人民银行公信力,彰显了“法治惠民”的主旨。今年以来,我中心支行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大力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中心支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协调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考评标准,纳入“两管理、两综合”考核体系,形成“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的监管格局,进一步督促各银行机构切实维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支行结合县域特色,积极打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品牌,武进的中小企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金坛的农户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溧阳的旅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展。积极搜集金融消费_案例,并进行案例分析,为上级行推进该项工作提供详实的案例支持。

    二是抓好宣传指导。大力开展“3•15金融消费_”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金融消费者_意识、理性投资意识,促进金融消费环境安全。积极搭建网络宣传平台和载体,完善内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信息交流机制,今年以来,共编发《常州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简报》9期,较好地反映了辖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特色与成效,以及存在问题与建议。针对投诉的集中领域,我中心支行印发了金融消费风险提示函,对辖区银行机构提出规范建议,切实预防_性金融消费纠纷。组织辖内银行机构上线运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金融消费者投诉案件各处理环节的流程控制及案情记录,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我中心支行加大金融法制宣传教育,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对外民事活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妥善处置政务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基层央行公信力。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法治央行”建设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行政执法程序较为规范,但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存在要素不齐等现象;在民商事领域方面,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少数部门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出特色方面的力度还不够明显。

    下阶段,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解决上述问题和不足。要在中心支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总分行的统一部署下,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全辖依法行政、依法治行工作水平,积极推动“法治央行”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要求突破保稳定,拓宽“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手段的多样化。深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考评标准。改进和完善金融消费 ……(未完,全文共4332字,当前只显示240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人民银行支行法治央行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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