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问题研究 |
|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问题研究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发展前景的重任。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迅速上升,出现了低龄化、团伙化、犯罪类型多样化等特点,给我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带来很大的压力。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已经成为当前维护社会的和谐发展和长期稳定应解决的问题。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刑相对的行刑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采用,特别是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在_发达国家已经发展的很成熟。 一、我国社区矫正与未成年社区矫正概况 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国有多个省市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我国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我国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被处以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鉴于未成年犯的特殊性,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社区矫正惩治未成年犯,根据其矫正效果看,社区矫正制度对预防未成年再犯罪起到了重要作用。社区矫正是比监禁矫正更为适当的行刑方式。传统的监禁矫正会对未成年犯的矫正产生负面作用,增加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学校原因 在这8个未成年社矫人员中有5个是在校生,在学校就学时违法犯罪,学校的责任不可推卸。 (1)由于应试教育本身的弊端,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文化知识传授,轻政治思想和品德教育,使一些学校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对学生德育培养,即使有这方面的教育也往往是简单、流于形式。 (2)法制教育缺乏 。一些学校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不够,造成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制教育只是停留在传授法律知识上,而没有让学生形成与法律规范所要求的价值观,并按照法律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形成守法的好习惯。 (3)在校生性健康教育不够。就目前来看,学校在青春期性方面的教育比较贫乏,甚至有的学校谈“性”色变。这使得一些学生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去网络上看一些色情网站和淫秽制品,接触这些不良的性信息、性知识,进而作出越轨的行为。 3.社会原因 (1)社会中的消极因素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催化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思想多元化,其中产生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着未成年人,一些未成年人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学会享乐、挥霍,当没有钱时就会盗窃、抢劫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健康的社会文化,对涉世不深、抗诱惑力不强的青少年的危害是很深的。已解矫未成年人王某在银行ATM机排队取款时,看到前一个人在取完款后,匆匆离开忘了拔卡,此时取款还停留在操作界面,王某顿时起了贪欲,动了歪念头,私自分两次取走6000元人民币,逃离现场,后自首,判处信用卡诈骗罪,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 (2)大量辍学、无业青少年缺乏必要的教育与管理,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这些人文化低、年龄小,适合他们的做的工作很少,他们经常三五成群的无所事事,加上社会疏忽了对他们的管理,这部分人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3)社会对未成年人缺少有效的保护、引导和管理。我国虽然针对未成年人立了不少法律,但是社会对未成年人还是缺少有效的保护、引导和管理。社会应当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积极保护、引导和有效管理青少年。 (四)矫正效果 **司法累计接受8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解矫5名,目前在矫3名,解矫的就做好安置帮教工作,5名未成年人, 其中2名外地求学,3名找到工作,顺利回归社会,回归正常生活。 三、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立法_不完善 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监狱法》等是针对未成年人执行刑罚的相关法律,然而,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还没有进行相关的立法,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刑法修正案(八)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而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种严肃的刑罚处罚方式,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作为保障和支撑,现行法律没有对社区矫正做出明确和系统性的规定,社区矫正也只是针对整体的犯罪人员而言,没有相关独立的法律把未成年人从社区矫正法案中独立出来,使得相关司法和执法活动都因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而受到制约。 (二)社区矫正宣传力度不够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对社区矫正这一新生事物,群众还比较陌生、认知程度低, 在老百姓的思想意识中,“犯罪”就意味着“坐牢”,关起来接受改造,如果社区矫正,把罪犯发出来服刑,很容易重新违法犯罪, 这种观念,深入人心且根深蒂固,所以,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群众表现出过度的忧虑、恐惧,尽量避免与服刑人员接触,这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许多困难,特别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在矫人员小林犯强奸罪罪被判缓刑后,就没有去学校读书了,目前休学在家,原因是:在学校里一些同学知道他的事情,经常言语攻击他,让他害怕去学校,哭着不想去学校,学校、老师也知道这件事后,表示无能为力,希望他转校,避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类似这种社会不理解、不支持的局面,极大地阻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 缺乏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 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不同于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他们年龄小、有可塑性,可以得到良好矫正,但是他们的自律性也很低。因此需要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备社会学、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社区矫正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实践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工构成。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数不具备社区矫正专业知识,未进行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系统培训,而社工的劳务派遣身份,人员频繁变动,不利于社矫工作的开展。**司法所目前在矫社区矫正人员53名,只有一名所长和2名社工负责社区矫正工作,2011年至今社工就换了5个人,平均一年换一个人,老带新社区矫正工作就这样开展起来。同时司法所承担着人民调解、法制教育、依法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职能给未成年社区矫正的开展带来了难度。 (四)专项工作经费不能满足必要需求 经费不足是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在保障方面的不足,阻碍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经费保障是一切开支实现的关键, ……(未完,全文共5734字,当前只显示276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问题研究) 上一篇:加强“四个意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 下一篇:税收征管评估考试题库含答案 相关栏目:社区 乡镇社区 工商 调研报告 大学生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