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贯彻落实_省市民族工作会议及_第六次_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情况汇报
关于贯彻落实_省市民族工作会议及_第六次_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情况汇报

根据“两办”安排,现将县人大近年来贯彻落实立法修法情况汇报如下:

民族地方立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保障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们立足自治县的实际,及时总结在实现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方面的成功实践和有效经验,立法工作不断加强、立法机制不断完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3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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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近年来立法的情况看,我县的立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立法地方特色不突出、缺乏可操作性,有的立法存在部门利益保护问题,立法渠道还不够广泛等等。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开展民族地方立法工作,一定要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要求,充分发挥立法在改革方面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协调同步。一是注重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按照急需先立和少而精原则拟定立法计划,立足县情实际,着眼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相对薄弱,生态保障功能重要但保护措施不力的实际,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特色产业培育、促进教育均衡、改善医疗卫生、加强社会管理、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等方面作为民族地方立法的重点领域,科学选定我县改革发展迫切需要的立法项目。二是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在民族地方立法工作中,既要严格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又要用好法律赋予民族地区“变通规定”这一特殊立法权,切实突出民族地方立法的地方特色,在补充细化法律上下功夫,努力增强立法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力求切实管用,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加快推进开门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及时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全文 ……(未完,全文共1446字,当前只显示87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贯彻落实_省市民族工作会议及_第六次_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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