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推进会议精神,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为规范和加强“两新”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直管“两新”组织和各 街道“两新”组织党建经费的拨付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 全区“两新”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由区委两新工委统筹管理。街道“两新”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由区委两新工委委托街道综合党委管理。
第二章 党建专项经费构成、使用范围
第四条 全区“两新”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由区和街道财政共同负担。
党建专项经费包括:(一)“两新”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9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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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申报。每年10月份,区直管“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各街道综合党委分别向区委两新工委提出党建专项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区委两新工委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审定并报区委两新工委成员单位会议审定
    2、审批。区委两新工委根据两新工委成员单位会议批准执行的年度专项经费进行统筹安排。按照核定的“两新”组织党员人数、“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以及党建指导员人数,确定区直管“两新”组织和各 街道“两新”组织党组织的资金额度报区财政局审核。
    3、拨付程序。区直管“两新”组织党组织和街道综合党委按照资金使用范围,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区委两新工委审核,由区委两新工委根据区直管“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各 街道综合党委上一季度末上报的数据作为下一季度拨款的依据(即当年第一季度拨款额度以去年第四季末上报的数据统计,第二季度以第一季度末上报的数据统计,如此类推,逾期不报的按照最近一次上报数据为依据拨款),向区财政局提出用款申请,区财政局审核后将市财政负担部分的专项经费分别下拨到区直管“两新”组织党组织和街道财政分局,街道财政分局将区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连同本 街道负担50%专项经费下拨到街道综合党委。“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活动补贴由区直管“两新”组织党组织以及各街道综合党委统一管理使用,不直接划拨到各“两新”组织党组织。区直管“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各街道综合党委原则上按各“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员数核定相应的资金使用额度。各“两新”组织党组织按照经费使用范围向直管党组织及所属街道综合党委提出使用申请,并凭单报销。“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岗位津贴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岗位补贴直接由区直管“两新”组织党组织以及各街道综合党委发放至个人。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 党建专项经费应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八条 经区两新工委成员党委会议批准的党建专项经费,年度内一般情况不作调整,如确有必要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上报区政府审批。
    第九条 各街道应积极安排党建专项配套经费,确保街道配套经费与区财政投入经费同步到位。
    第十条 党建专项经费由区直管“两新”组织党组织和街道综合党委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单位要做好详细的资金使用记录,整理有关票据和活动资料交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财务核算。发放“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岗位津贴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补贴时,发放单 ……(未完,全文共2138字,当前只显示128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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