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县国税局“放管服”改革办税便利化专项工作方案
县国税局2017年“放管服”改革办税便利化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_办公厅关于印发_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7〕8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7〕42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申领发票、申报纳税、申请办理税收优惠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等涉税办理事项,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_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五个为”要求,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着力减少审批事项、建立审批清单、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协调联动;全面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大力推行省内通办、网上办税,深化国税、地税系统合作,探索“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制度,切实解决纳税人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办事创业环境,不断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二)主要原则
1.需求引领。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精简办税事项、整合办税环节、减少申报资料、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基于对纳税人需求的甄别、判断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
2.因地制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结合基层和纳税人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创新,切实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税时间、提升办税便利度。
3.深化改革。从纳税人视角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0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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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转报服务。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申请人可在规定申请期限内,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代办转报不收取任何费用。(此项措施目前执行有难度,主要原因是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县与县之间资料传递的工作机制。)
    (3)简化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为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或者相关证照、批准文书信息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的,申请人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取消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报送要求,改为当场查验证件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供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4)实现税务行政许可咨询服务可预约。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通过官方网站、电子邮箱或移动办税平台等咨询服务预约渠道,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相关问题的咨询实现24小时可预约。
    (5)完善税务行政许可文书送达方式。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县(市、区),或者直接送达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存在其他困难情形的,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可以委托申请人主管税务机关代为送达,也可以根据申请人书面要求,按照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上填写的地址,于文书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领发票类
    (1)推行电子发票。进一步推进发票无纸化试点工作,推动电子发票在电子商务等领域使用,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缩短纳税人领用、打印、验旧纸质发票时间。
    (2)网上申领发票。拓展网上办税平台业务功能,或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发网上申领发票两种模式,实现发票领用“网上申领、线下配送”。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平台提出发票领用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由纳税人选择第三方送递或自行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等方式取得纸质发票,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完成发票申领。
    (3)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选择纳税人代开发票数量较大、自开发票需求强烈且涉税风险较小的行业,逐步将其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范围,有效节省代开发票的路途时间或等候时间,同时节省客户取票的等候时间。
    (4)取消纸质发票验旧。充分运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数据,优化增值税发票的验旧领新流程,对领用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逐步取消已开具发票的纸质资料报送。
    (5)减少代开发票的办理环节。优化纳税人代开发票环节地方税费征收方式,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时,对需要征收的地方税费,由地税机关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的专职岗位负责征收,纳税人只需前往税务机关一次即可办结代开发票业务。
    (6)精简代开发票的证明材料。进一步精简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和资料,纳税人在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再报送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如业务合同、协议或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7)网上办理代开发票事项。拓展网上办税平台业务功能,开发增值税代开发票网上及移动平台预申请模块,实现代开发票“网上预审、线下开具”。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平台、手机APP等渠道填写需要代开发票的相关内容并缴纳相应税费,税务机关通过网络实时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自动开具发票。
    (8)委托第三方代开发票。确有需要或有条件的地方,适时探索委托其他单位代开普通发票、代征税款,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代开发票业务,缩短办税时间。(此项业务应以纳税人自愿为前提。在我县目前还没有业务发生。)
    3.申报纳税类
    (1)丰富缴税方式。推进缴税方式多元化,除传统方式外,加强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技术支撑,试点开通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方式,推行多种缴税方式供纳税人选择,进一步便捷缴税。
    (2)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和制定的业务、技术规范,全面升级改造网上办税服务厅,加快电子税务局建设步伐。初步建成纳税人依申请业务基本全覆盖的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足不出户、阳光透明的网上办税服务。(电子税务局建设权限不在县级局,需上级局统一推行。)
    (3)优化网上申报系统。增加系统的逻辑审核和错误提醒功能。纳税人填写基础性数据后,由软件进行数据审核、逻辑计算、分类填写;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疑点的校验、反馈和提醒服务,降低纳税人申报错误风险,增强操作的简便性,提升网上申报速度。(优化网上申报系统的权限在省局,县级局不能对申报系统进行改动。)
    (4)实现跨地区经营企业涉税事项的全省通办。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全省跨县(市、区)经营的纳税人可在异地就近办理涉税事项,有效节省纳税人办税的时间和成本。(此项措施应由全省统一安排实施,单个的县级局无法做到。)
      (5)自助办税设备“进区入社”。充分利用银行、社区、街道等网格化网点,在银行自助服务区和街道办事处等地配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设备,便于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理涉税业务。(目前的条件和技术还不能做到。)
    (6)实时查询办税服务厅排队信息。通过移动互联网向纳税人实时提供各办税服务厅当前排队信息和需要等候的时间,便于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办税时间和地点,避免纳税人由于不了解周边办税服务厅排队情况而导致的办税时 ……(未完,全文共5980字,当前只显示287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国税局“放管服”改革办税便利化专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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