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婚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关于《婚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我县十分重视《婚姻法》贯彻实施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下,强化宣传教育,规范业务工作,严格执法程序,婚姻登记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轨道,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县贯彻实施《婚姻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婚姻法制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

  1、重视普法教育,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将《婚姻法》列为“五五”、“六五”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成立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宣传、民政、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坚持“四个结合”,即宣传《婚姻法》与“五五”、“六五”普法工作相结合;与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相结合;与宣传计划生育政策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6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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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对,离婚登记10417对,补发结婚证13255对,补发离婚证480对,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8237件,登记合格率达100%。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严格按《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查看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或离婚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立即登记发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坚持不予登记发证。在工作中坚持“四个要求”(是否达到婚龄、是否存在包办、是否买卖婚姻、是否符合一夫一妻)、“三个不放过”(宣传婚前检查、自主自愿、证明证件)的原则,严把婚姻登记关。

      4、加强婚姻证件和档案的管理。我县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严格执行有关婚姻证件发行、管理的规章,材料的收存、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档案,新设了婚姻档案室,完成补录婚姻登记处产生的历史数据22451对。并按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要求,补录完成自1990年起至2013年我县婚姻登记处成立为止的各乡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婚姻登记全部信息。

      (三)健全调解制度,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

      1、充分发挥职能机关与群众自治组织在查处婚姻纠纷中的作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司法机关、妇联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以调解为主要手段,采取说服教育的形式,把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改善和稳定家庭婚姻关系。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坚持要求双方自愿,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问题,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尽力做好调解工作,使许多夫妻言归于好。在处理婚姻纠纷的同时,还注意及时调解家庭纠纷,化解矛盾,避免矛盾激化。

      2、法院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015年至今,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864宗,其中离婚案件786件,判决离婚456件,其中判决准予离婚233件,不准离婚223件;调解250件,调解和好11件,调解离婚239件。撤诉80件。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坚持婚姻_、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和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一是严格把握是否准予离婚的界限,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并分成不同类型案件处理。二是强调离婚案件必须调解,缓和婚姻矛盾。三是依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注意分清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按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利于当事人生产和生活原则进行财产分割。同时,注意处理一方隐匿、转移财产问题。四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在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方面,尽可能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五是正确处理抚养问题,维护子女利益。坚持以有利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四)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婚姻法》的贯彻执行

      由于受封建思想残余、传统偏见的影响,我县城乡仍存在违反《婚姻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未登记就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冒名登记;包办、买卖婚姻;干涉婚姻_;虐待妇女、老人;重婚等现象。我县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查处违法婚姻,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婚姻 ……(未完,全文共3127字,当前只显示173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婚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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