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10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长河带领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察看了青少年健康教育中心、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现场,听取了团县委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近年来,我县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见和要求,制定实施规划,强化组织保障,采取有力措施,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和自护能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作出了不懈努力,收到了较好的效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6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存在的问题 1、公益性文化设施投入不足,适合未成年人的文化活动场所相对缺乏。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技馆等文化设施虽已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但设施不全、功能单一、公众知晓率低,举办的活动对未成年人缺乏吸引力,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2、未成年人学习成长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有关部门的管理机制相对缺失。中小学生校园外安全感还不够高,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还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小店、小巷、网吧内仍有不少含有不健康内容书籍、劣质玩具和不卫生食品出售售,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不容忽视。 3、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广泛,犯罪预防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部分职能部门和组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不足,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存在不健全、不落实的情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暴力型、团伙化、低龄化、形式多样化和作案手段成人化的趋势,闲散以及离异家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较突出。 三、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深入组织学习和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责任意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其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所应承担的法律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二是统筹安排,加大公益性基础文化设施的投入。将适合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管理和使用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城区和镇街规划要统筹考虑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合理布局,对现有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场所抓好改造升级,保证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公益性和为广大未成年人服务的宗旨。同时,对被挤占、挪用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应予收回,恢复其公益性质。公益性活动场所相对缺乏的地方,应深入挖掘和整合各部门现有资源,建立一批社会实践基地,积极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以缓解和弥补现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不足的问题。 三是强化整治,努力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把校园及其周边地区作为治安巡逻、监控和交通管理的重点区域,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对在学校周边摆摊设点,销售_未成年人健康的食品、书籍和玩具的要坚决取缔。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协调机制,严厉打击传播淫秽犯罪、毒品犯罪和其他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等违法活动,有效加强对网吧的经常性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网吧的监管,坚决 ……(未完,全文共2440字,当前只显示146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上一篇:市地税局五年来获得荣誉及各项活动情况 下一篇:在建卡贫困户“新型农民素质提升班”上的讲话提纲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环保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