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办法 |
|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提升党员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广大党员干部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评对象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考评对象包括党支部内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有以下情况的党员,由本人申请并经支委会审核、党员大会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不纳入本管理办法考评范围:1.一年内连续外出半年以上的;2.年老体弱卧床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每个党支部要确定一名记分员和监督员,记分员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记录认真细致,不徇私情,每次开展党员活动时,认真校对每位党员的积分情况,并通报累积积分情况。监督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计分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党支部要公开党员积分量化登记情况,随时更新党员积分变化,并于每季末将全体党员积分情况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日。 2.每位党员根据列举的考评内容,每完成其中的一项,可自己记录相对应的分值,每季一累计,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与组织登记的积分进行对照,发现有错记、漏记的可及时校正;扣分统一由各党支部记录。 3.每位党员要在年底的民主测评会上汇报自己的积分情况,各党支部根据党员平时表现组织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中,测评名次在前1/3的党员得考评积分3分,中间1/3的党员得考评积分1分,后1/3的党员不得分。 四、结果运用 党组支汇总年度考评积分并讨论定级。年度考评积分90分及以上无扣分的可评为先锋党员(“四星级”党员)等次,人数占比一般不超过15%,优秀党员(“五星级”党员)在先锋党员中产生;70-89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其中80-89可评为“三星级”党员,70-79分的可评为“二星级”党员;分数在70分以下的为警示党员(“一星级”党员),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警示党员的、或年度扣分达到20分的应评为不合格党员。 五、组织实施 对党员实行积分量化管理是在全 ……(未完,全文共1596字,当前只显示96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办法) 上一篇: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工作总结 下一篇:2018年创建省级卫生单位实施方案 相关栏目:组织讲话 党团知识 七一党建专题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