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中药材产业扶贫成果简介 |
| “四主”模式下的小产业成脱贫致富大引擎 ——**乡中药材产业扶贫成果简介 **乡幅员面积48.9平方公里,辖22个村191村民小组,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34户1755人。 2014年以来,该乡巧借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东风,使枳壳种植这一30年历史的传统产业涅槃重生,重新焕发蓬勃生机,在核心区莲花村的辐射带动下,原本不值一提的小产业成为广大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大引擎,全乡枳壳种植从2013年不足200亩迅速发展到2016年的6000亩,枳壳树已成为全乡534户1755人贫困人口的“脱贫树”和稳定增收的“摇钱树”,依托枳壳产业。全乡7个贫困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村集体行“三统”之权。10个村级集体专业合作社在联社的带领下,实行“抱团经营、分社核算”,资金、人才、设备等要素得以高度整合使用,生产效率和发展实力大幅提高,掌握了市场话语权。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各自统一管理、统一收售、统一分配。实行民主决策,统一管理自有“三资 ”、技术人才,统一开展技术培训、田间管理、新品种试验;在联社提出的质量要求下,各村级集体专业合作社统一收售各自社员的鲜果、幼苗等产品;对社员上交的产品严格分类划质计量,在上交联社完成最终市场交易后,根据鲜果产品交易的不同质量价格,零抽利市场价分配给上交鲜果的农户,对加工产生的附加值进行利益再分配。 种植户履“三包”之责。坚持农户的主体地位,因地制宜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将分散农户联结在全产业链发展之中,不盲目追求土地流转速度和规模,致使工商资本与农民争地争利,同时分户生产的模式降低了生产成本,“权责利”的有机统一机制刺激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在生产经营中,农户作为合作社社员,须遵照入社承诺履行“包生产、包上交、包质量”的责任。种植户根据自己土地、技术等实际情况,_选择果树栽种、繁育幼苗等生产项目,自主完成鲜果生产或合作社安排的订单育苗任务。所产出产品,上交村集体合作社,由合作社上交联社进入市场。在生产中,在合作社的统一技术管理下,必须严格执行生产流程和规范标准,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合作社有权拒收不合格产品。 贫困户享“三重”之利。在产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集体民主决策,对贫困户予以政策支持,对开展幼苗繁育生产的贫困户,免收10%的技术服务费,对新入社贫困户,赠送15株枳壳树,并在合作社用工方面给予优先安排。(2014-2016年,贫困户产业务工总收入63.2万元, ……(未完,全文共1974字,当前只显示118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中药材产业扶贫成果简介) 上一篇: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下一篇:论企业管理中的文化建设 相关栏目:三农 扶贫 农业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