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开展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的管理制度
关于开展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住建局在区委领导下,在区委组织部监督下,对局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
第三条 对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应当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坚持关心爱护干部,注重平时教育培养,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第二章 提 醒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对干部本人进行提醒:
(一)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等方面,出现轻微问题,尚不构成违纪,但有必要提醒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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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的,除进行调查核实的外,一般采用书面方式对被反映的干部进行函询了解。反映的问题属于集体行为的,向分管领导进行函询;反映的问题属于干部本人的,向本人进行函询。
    (一)在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方面存在问题的。
    (二)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以及道德品质等方面有反映,但反映的问题线索笼统,需要本人说明情况的。
    (三)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推卸工作任务、淡化工作目标、放松工作标准,或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
    (四)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维护班子团结方面存在问题的。
    (五)违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关规定,情节较轻,需要本人说明情况的。
    (六)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未按要求严格执行预审备案制度的;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民主测评满意率较低的。
    (七)上级组织或其他部门转来关于干部有关问题,有必要以函询方式由本人说明的。
    (八)就同一问题经多次提醒仍无明显改进或仍有举报反映的。
    (九)其他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进行函询的。
    第十一条 对干部进行函询,由责任科室提出意见,并填写《函询呈批表》,经班子会研究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对干部进行函询,向函询对象发送函询通知书。函询对象在收到函询通知书的十五个工作日内,要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要在收到函询通知书的三个工作日内说明理由。对函询问题没有说明清楚的,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
    第十三条 经函询或者调查了解,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对函询的相关材料,由组织函询的相关科室专卷整理后,报送办公室统一归档。由责任科室对函询对象函询后的思想、作风等情况予以跟踪了解。
    第四章 诫 勉
    第十六条 存在下列问题,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处分的,视情形对单位主要领导或干部本人其进行诫勉。
    (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或在处置本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一定影响的。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个人决定应由集体决策事项的;闹无原则纠纷、搞不团结,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三)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未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中层职数和职位名称配备干部,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擅自设立机构和职务任用干部、超机构规格和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干部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群众意见较大的。
    (四)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严格;或在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
    (五)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妨碍他人依法履行职责的;或违反规定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
    (六)纪律松弛、监管不力,对分管领域、身边工作人员不教育、不监督、不管理,对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负有重 ……(未完,全文共3073字,当前只显示170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开展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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