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的通知 |
|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17条措施”精神要求,按照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公布第一批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宝市建规发(2018)141号文件规定,为了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程序,经研究决定,对市区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报进行了如下调整。 一、办理流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实施监督 办公室在报建表盖章后,监督员进行工程监督。监督科接到办公室移交的监督任务通知单后,立即要求监督员进入现场督促建设单位对承诺事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达标(10个工作日完成);实名制管理系统录入、远程监控系统连接、雾化车登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缴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手续(30个工作日完成)在承诺限期内完善,监督员协助建设单位完善承诺事项。 建设单位未在承诺限期内完善的,监督科立即下发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同时移交政策法规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二、科室职责分工 1、行政处罚、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质量鉴定检测,由政策法规科办理,办理完移交核验备案科。 2、实名制管理系统、远程监控系统、雾化车登记由工程技术科登记办理,并在办理事项确认书上签名确认。 3、防雷检测有关资料、安全文明措施费由核验备案科登记办理,并在办理事项确认书上签名确认。监督手续办结后,由核验备案科将资料移交监督科。 4、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达标由监督科协调督促建设单位完善,监督员负责具体落实。到达承诺期限后,由监督员对建设单位所有承诺事项统一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在办理事项确认书上签名确认,不符合要求的经监督科签署意见后,移交政策法规科进行处理。 三、责任追究 在办理过程中,站考核办(站办公室)将按照市站《绩效效能考核办法》对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在 ……(未完,全文共1381字,当前只显示83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的通知) 上一篇: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报告 下一篇:2018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建筑 教师 就业 质检 安全 安全讲话 督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