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的通知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17条措施”精神要求,按照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公布第一批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宝市建规发(2018)141号文件规定,为了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程序,经研究决定,对市区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报进行了如下调整。
一、办理流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承诺制情况汇报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8年工作总结

  • 食药所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心得体会

  • 在全省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市社保基金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 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 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岗员材料

  • 县渔政监督管理站2018年元旦州庆和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 区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工作职责

  • 县安全监管局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自评自查报告

  • 饮用水源安全监管水质监测工作情况汇报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

  • 任主体单位质量评估书。行政处罚完成及鉴定合同签订后,政策法规科处出具处理意见,转入到监督手续办理程序。
    3、实施监督
    办公室在报建表盖章后,监督员进行工程监督。监督科接到办公室移交的监督任务通知单后,立即要求监督员进入现场督促建设单位对承诺事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达标(10个工作日完成);实名制管理系统录入、远程监控系统连接、雾化车登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缴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手续(30个工作日完成)在承诺限期内完善,监督员协助建设单位完善承诺事项。
    建设单位未在承诺限期内完善的,监督科立即下发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同时移交政策法规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二、科室职责分工
    1、行政处罚、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质量鉴定检测,由政策法规科办理,办理完移交核验备案科。
    2、实名制管理系统、远程监控系统、雾化车登记由工程技术科登记办理,并在办理事项确认书上签名确认。
    3、防雷检测有关资料、安全文明措施费由核验备案科登记办理,并在办理事项确认书上签名确认。监督手续办结后,由核验备案科将资料移交监督科。
    4、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达标由监督科协调督促建设单位完善,监督员负责具体落实。到达承诺期限后,由监督员对建设单位所有承诺事项统一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在办理事项确认书上签名确认,不符合要求的经监督科签署意见后,移交政策法规科进行处理。
    三、责任追究
    在办理过程中,站考核办(站办公室)将按照市站《绩效效能考核办法》对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在 ……(未完,全文共1381字,当前只显示83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的通知

    上一篇: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报告
    下一篇:2018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建筑 教师 就业 质检 安全 安全讲话 督查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