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的情况调研报告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的情况调研报告

为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提高案件侦查质量,笔者对垫江县院**年以来侦查阶段的提前介入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安机关侦查案件6件49人,其中提前介入故意杀人罪1件1人,聚众斗殴罪2件32人,盗窃罪2件14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件2人,仅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3%,主要集中在聚众斗殴等团伙型犯罪以及对适用法律和证据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的案件中,批准逮捕34人,不批准逮捕11人,公安撤回4人。如**年9月,侦监科提前介入的董力华等22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zhi事、故意伤害罪一案。董力华与高鹏二人共邀约30余人持砍刀、钢管分别在垫江县新民镇老桥附近殴斗,并对途经新民的出租车乘客进行无故殴打,之后董力华一方邀约的杨林等人持砍刀赶赴新民卫生院,对治伤的高鹏一方人员进行砍打,造成1人重伤、3人轻伤及多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犯罪呈现团伙化、组织化,和涉恶涉黑倾向。案发后,我院及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0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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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提前介入时汇报案情,证据较为粗略、片面,检察人员仅能就获知的情况提出侦查建议和意见,对于案件进展、后续处理情况不清楚,无法有效跟踪监督,只有在受理审查之后,才发现证据达不到逮捕条件,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如黄秋艳、宫洪月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2013年7月,侦查机关在办理重庆方丰商贸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中发现,山东省滨州市东越木业装饰有限公司于**年2月至4月期间,在与重庆方丰公司无真实贸易往来的情况下,虚构家具贸易的事实,东越公司的法人代表宫洪月在收取开票总额6.5%的点子费后,为黄秋艳所在的方丰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份,价税合计200余万元,骗取出口退税税款30余万元。因其中涉及跨省市的多个公司,案情较为复杂,公安机关获悉线索后,在暂未搜集犯罪嫌疑人口供和证人证词的前提下要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并向检察人员汇报的初查的外围证据情况,检察人员就侦查重点和方向提出了建议,建议锁定两名嫌疑人,并查明企业帐目、开票经办人等重要证据。而公安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经进一步取证后,未将后期证据材料情况告知检察人员,也未征求检察人员意见,直接将该案提请批准逮捕,经本院承办人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黄秋艳对于涉嫌的事实矢口否认,且现有的证据仅能证实东越公司确实向方丰公司开具了2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国税局办理了出口退税,两家公司的会计帐目未调取,企业基本情况、资金往来状况不清楚,介绍人、企业会计、开票员等均未取证,双方签订的家具购销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是否真实也无法查清,最终公安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回了提捕意见。
    根据《规定》第七条,“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均认为需要提前介入的案件,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发出《提前介入通知书》,检察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书后3日内指派检察官持《派员提前介入通知书》到公安机关介入侦查活动”,司法实践中,通常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案件,由承办单位相应负责人直接商请检察机关派员介入,以口头通知为主,形式要件相对欠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活动的效力、程序如何启动等没有相应的法律加以明确和规范。《规定》中虽然赋予了检察人员提前介入应当履行的职责,但实践中通常只是参与案件讨论会,查阅少量证据材料,对于案件事实、定性,是否提捕提出意见,且以口头提出为主,未出具相应书面意见。再者提前介入的检察官因个人水平、法律素质参差不齐,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侦查机关有接受或不接受的_,建议的可行性和落实程度检察机关惟有通过后期的审查批准逮捕加以制约。
    提前介入目的是为审查批捕做好准备,旨在快速、准确地打击犯罪。实践中,有些侦查人员对于提前介入的法律定位不当,当其对于所办案件的质量把握不住时,就主动邀请检察人员参与侦查工作,并根据其提出的要求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将提前介入与法制预审等同起来,适时介入演变成全面介入,容易形成工作的依赖性,或者该要求介入而不提请介入,继而影响办案效率和质量,且提前介入时检察人员作出的可以逮捕的口头承诺,若因证据变化或认识分歧导致最终不捕,也极易造成侦查机关对检察工作的误解。
    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公安开展侦查工作,及时指导固定相关证据,通过提前介入找准查证、补证的最好时机,做到不枉不纵,有力打击犯罪。将提前介入的案件范围更加具体化、明细化,如将严重危hai国jia安全、公共安全的暴力型犯罪、涉黑涉恶、重大命案、案情复杂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新型 ……(未完,全文共3290字,当前只显示182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的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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