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专项工作租车的通知 |
| **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专项工作租车的通知 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县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延办发〔**〕98号)中“全县性重点工作租车费经县政府审批后由财政单独预算;其他县委县政府安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9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三)用车。县级分管领导、常务副县长、县长审核通过后,专项工作牵头单位持《**县专项工作租车审批表》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备案并按审核结果预约车辆,机关事务中心要科学调度,全力保障专项工作用车。 (四)费用确认。专项工作结束后,事务中心汇总租车费用(用车清单)与专项工作牵头单位核实,核实后双方负责人在《**县专项工作租车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五)费用结算。每年底,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汇总全县专项工作租车费用,并提请县财政局审核,审核后由常务副县长和县长依次审批,通过后县财政局根据当年预算对全县每年度专项工作租车费用进行决算。 二、几点要求 (一)各牵头单位要提前做好租车计划,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专项工作租车程序。 (二)审批通过后,如专项工作确需增加车辆、延长租车时间,专项工作牵头 ……(未完,全文共845字,当前只显示50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专项工作租车的通知) 上一篇:乡镇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一篇:县安全生产监管调研报告 相关栏目:公务员 规章制度 改革 改革开放 人事 干部 办公厅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