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全面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全面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熟知改革政策精神,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扎实掌握工作要领,全面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江西省**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通过前期41个试点自然村和25个试点行政村改革探索,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总结了改革经验,剖析了存在问题,健全完善了制度机制,为全县全面开展宅改奠定了坚实基础。各地全面铺开宅改要严格执行工作流程,扎实做好教育培训、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作影像、酝酿制度、有偿使用、退出流转、规划用地收回、分配宅基地、村庄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村务公开、总结评估等工作,大胆探索,大胆创新,审慎稳妥,及时总结提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努力为国家提供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实践成果。
二、任务方法
(一)教育培训
1.培训对象。乡镇组织村组干部、村民理事、党员或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县宅改办人员加强指导,可以邀请县挂点领导参加。
2.培训方式。各乡镇组织召开集中会议或者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培训。
3.培训内容。围绕国家为什么开展宅改?宅改的任务、目标是什么?内容有哪些?带来哪些好处?怎么去做?以及试点取得的工作成效、成功经验、典型事例等。
4.完成时限。第三批于7月5日前完成,第四批于9月5日前完成。
(二)宣传发动
1.工作内容。着重宣传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目的任务、政策措施,向群众讲明宅改是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可以规范农村建房行为,可以美化农村环境,可以节约集约土地,可以增加农民收益,可以促进民风改变,可以密切干群关系,可以推动进城落户等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9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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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完成时限。第三批于7月31日前完成,第四批于9月30日前完成。
    (四)制作影像
    1.工作内容。对各村概貌、闲置废弃房屋、露天厕所、猪牛栏、拟退出房屋及附属实施等进行拍照、录像,留存影像资料。
    2.工作要求。影像资料按村小组整理成册,保存退出前后对比影像。
    3.完成时限。第三批于8月5日前完成,第四批于10月5日前完成。
    (五)酝酿制度
    1.工作内容。在遵循县宅改制度、办法的原则下,乡镇要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制定出《村民事务理事会宅基地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宅基地制度改革考核奖惩机制》、《土地巡查执法大队人员管理的意见》等运行办法,村组制定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及户的界定办法》、《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宅基地流转和退出办法》、《农民建房审查细则》、《集体资金管理办法》、《宅基地分配办法》、《宅基地收益分配办法》、《***村村规民约》、《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制度和工作章程》等操作办法。
    2.酝酿方式。乡镇组织村组干部、党员、理事会成员、群众代表集中学习、封闭酝酿,制定符合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改相关办法制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3.方法步骤。第一步:分别与本村乡贤、在外知名人士、致富能手等人进行座谈,征求意见。第二步:由村组党员干部、理事和群众代表统一思想形成初稿。第三步: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第四步:理事会根据村民意见修改完善。第五步: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第六步: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经批复后,公示实施。
    4.完成时限。第三批于8月15日前完成,第四批于10月15日前完成。
    (六)有偿使用
    1.工作内容。(1)组织村组干部、理事会上户填写宅基地有偿使用申请表,并登记造册,经确认签字后,进行集中公示。(2)对缴纳对象下发缴费通知单,上户收取有偿使用费,对收取情况要进行公示。(3)村委会协助理事会将有偿使用费上交乡(镇)三资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以进账发票为准。
    2.工作要求。(1)干部、理事会成员、党员要做好示范带动,主动交纳,并积极动员亲属按时交纳,对拒不交纳的参照《**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南》办法执行。(2)有偿使用的目的是促使宅基地的有序退出,各地要尽量合理引导村民选择有偿或无偿退出,不得对影响村庄规划、倒塌、废弃的房屋选择有偿使用。(3)有偿使用费收取的对象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总户数的15%以内,起征面积不得突破120m2-240m2 的标准,引导村民退出超标准面积的院套。
    3.完成时限。第三批于10月10日前完成,第四批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七)退出流转
    1.工作内容。(1)组织村组干部、理事会上户填写宅基地无偿(有偿)退出申请表,签订自愿退出协议,并登记造册,经确认签字后,进行公示。(2)逐步拆除农民自愿退出的多宅部分、超占部分以及闲置、倒塌、废弃房屋和附属设施,拆除影响村庄规划执行的建筑物、构筑物。(3)组织填写退出宅基地或放弃申请宅基地进城落户申请表,审核审查资格,联合房管、财政、公安等部门做好安置房的申购和落户。(4)对提出申请宅基地流转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公示,乡镇进行审批,组织签订流转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
    2.工作要求。(1)党员干部、理事会成员要做好示范带动,主动退出多宅部分、超占部分和闲置、废弃房屋及附属设施,并积极动员亲属退出,对拒不退出的参照《**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南》办法执行。(2)要尊重群众意愿,防止“一刀切”,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一户一宅”或“一户多宅”全部退出的,应慎重对待,必须保证退出对象有房居住。(3)拆除中注意保护一些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古旧建筑,做到合理利用,留住乡愁。(4)对集体经济组织无退出补偿资金的,可采取台账管理,待其子孙申请宅基地时,抵扣相应择位竞价款。(5)为解决农村厕所问题,可由村庄统一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对有畜禽舍、柴火间等用地需求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划统一安排。
    3.完成时限。第三批于11月30日前完成,第四批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
    (八)规划用地收回
    1.工作内容。理事会对退出的宅基地统一收归集体,用于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和村庄公益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等。
    2.回收办法。一是采取用集体经济组织机动田予以置换;二是由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适当的补偿后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可参照国家征收土地标准)。三是以租赁方式将承包经营权收回集体,在调整承包经营权时予以重新分配。对拒不执行的参照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收取措施进行处理。
    3.完成时限。第三批于11月30日前完成,第四批于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
    (九)分配宅基地
    1.工作内容。结合成员资格认定、户籍和分户情况等,严格审查建房条件,切实把好“一户一宅”主体资格关、规划关、面积关、公示关、地类关、退出关、收费关。制定竞价规则,组织开展择位竞价分配宅基地。
    2.工作要求。(1)农村村民新建、扩建、改建住房(包括附属房)必须严格执行新的《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划执行,严格审批程序,做好审批台账,交清择位 ……(未完,全文共6452字,当前只显示310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全面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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