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合监管的意见 |
| 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的意见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市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在推动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目前社会组织工作中还存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管理_不健全、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等问题,一些社会组织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现就加强我市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深入贯彻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规范管理模式、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切实把综合监管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其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综合监管机制,为加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并重;坚持自律管理与依法监管并重;坚持部门联动与综合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6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四)加强对社会组织资金的监管。财政部门要督促社会组织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票据使用管理规定,推行社会组织财务信息公开和审计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财政、财务、会计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资金监管,发现问题依法处罚并及时通报民政部门。 (五)加强社会组织税务登记检查。税务部门负责社会组织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的监督,核查非营利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落实非营利性收入免税申报和经营性收入依法纳税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税务检查,对违法违规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依法取消税收优惠资格,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社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 (六)加强社会组织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对社会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七)建立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制度。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要求,每年县级、市级管理机关对本级登记的社会组织的抽查比例分别不低于3%、4%。抽查社会组织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是否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是否按章程规定开展活动,年度报告、非营利性会计制度坚持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登记证书、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收费标准等信息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等。抽查中对存在以上问题的社会组织,登记机关依法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撤销登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建立问题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对在日常检查和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列入问题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并要求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到位的,单位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降低一个评估等级,1年内不得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各类评先、表彰。整改验收合格后,经批准可退出黑名单;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2年内不得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及各类评先、表彰,并降低一个评估等级;对两年以上不年检、长期不开展活动、不申请注销、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列入问题社会组织永久黑名单,取消评估等级并在媒体公告。 (九)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657号)要求,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健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内部监事会(监事)以及党组织参与协会商会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加强资产与财务监管,重大资产配置、处置必须经过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接受内部监事会(监事)监督。加强服务及业务监管,协会商会应当建立服务承诺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纳税和收费监管,协会商会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和减免税手续,协会商会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向会员收取会费并开具会费收据,协会商会不得从事强制入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强制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及出国考察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监督,建立协会商会信息公开制度和信用承诺制度,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按规定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各有关部门对严重失信的协会商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协会商会应加强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协会商会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应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接受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执纪监督。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协会商会在日常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十)建立投诉举报和受理机制。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建立投诉举报制度 ……(未完,全文共4055字,当前只显示225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合监管的意见) 上一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副局长) 下一篇: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大学生 社会实践 共青团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七一党建专题 质检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