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会组织建设须知 |
| 工会组织建设须知 一、工会组织建设总体要求 1.依法建会。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其中,25人以上的单位应该独立建立工会组织,25人以下的单位,可独立建立工会组织,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组织,也可以选组织员或者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基层工作工作;女职工超过10人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少于10人的,要设立女职工委员。 2.按时换届。基层工会委员会任期三年,期满要及时换届。任期内工会主席、副主席、经审委主任、女工主任变更要向上级工会报告,其他委员变更不用报告,待期满后整体换届。没有按时换届或工会主席变更没有报告的,要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3.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包括工会主席、副主席、经审委主任等),须经民主选举产生,不能由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直接任命。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包括女工主任可以由工会委员会提名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由会员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3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发展会员。(1)以通知或会议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发出建立工会组织的通告;(2)职工加入工会填写《集体入会申请表》,其中,建会筹备小组的成员率先入会。 入会条件: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可以申请加入本单位工会,包括不在编职工(已在编制所在单位入会的除外)、劳务派遣工(已在合同签订单位入会的除外)、退二线职工(正式退休的除外)、驻外职工等。 3、推选会员代表。会员超过100人以上的单位推选会员代表。会员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分厂、车间、科室、下同)工会组织,按照基层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用差额的选举办法产生,差额率不低于15%,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或领导不超过会员总数的20%。报基层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工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 会员不足100人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召开会员大会;会员1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人) 代表(人) 100-200 30-40 201-1000 40-60 1001-5000 60-90 5001-10000 90-130 10001-50000 130-180 50001+ 180-240 4.提名候选。基层工会一般要选举产生三个委员会,即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具体情况根据会员人数确定。 (1)会员不足25人的单位,设委员3至5人,也可只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1人。 (2)会员25—200人的单位,选举工会委员会3至7人,其中1人任工会主席、1人任女工主任。 (3)会员201—1000人的单位,选举工会委员会7至15人(包括主席、副主席、女工主任及其他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3人(其中,主任1名,委员2名),女职工委员会3人(其中,主任1名,委员2名,女会员不足10人的不设女职委,只需选女职工委员1名)。 (4)会员5001至10000人以上的单位,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29至37人。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副主席、主任等候选人,由民主推荐或党委提名产生,向全体会员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任职资格:工会主席由单位同级副职兼任,工会副主席、经审委主任、女工主任一般由中层干部担任。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主副 、副主席候选人。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基层工会主席、分管财务和资产的副主席、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不得担务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也可经民主协商,按照相应条件配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积极推行“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与工会主席交叉任职,支持不是出资人(负责人)的“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工会主席;党组织书记是出资人(负责人)的,由党组织推荐副书记或其他班子成员兼任工会主席。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工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的,应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按不低于企业中层正职配备。 5 ……(未完,全文共3449字,当前只显示191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工会组织建设须知) 上一篇:加强有效监督抓好校园建设工作中的廉政建设 下一篇:县纪委监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相关栏目:工会 群众团体 共青团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七一党建专题 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