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 |
| **县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县中小学(含县高和职高,以下简称“学校”)校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主要目的。明确管理职责、规范选用程序、确保校服质量、防范廉政风险。 第二条校服释义。校服是体现校园文化特色、便于学校教育管理、款式色调相对固定、用于学生统一穿着的服装。 第三条基本原则。遵循属地管理、学校主导、自愿征订、多方参与、公开招标的原则。 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县各级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十一条征订次数。校服征订学段分为小学学段、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含县高和职高),原则上只在学段起始年级集中征订一次,根据需求适时补订。小学学段可根据实际,集中征订不超过两次(一年级和四年级)。 第十二条 组织实施。学校应统筹校服征订前期工作、校服征订招标工作、校服征订售后工作。制定前期工作方案,组建校服选用组织,实施校服公开招标,督促做好售后服务(具体征订流程见附件1)。渔洋关城区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其他乡镇学校校服征订由中心校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合同由学校、中标校服供应商、校服选用组织代表(3人以上家长家委会成员,原则上每班不少于一名学生家长)三方签定(合同范本见附件2)。每轮招标合同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四条收费方式。校服费用的收取和支付应按照学校家长委员会的财务制度要求,由校服选用组织负责督促家长代表收取和支付,采取双人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度及时支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校对其收付行为进行监督,并定期公开财务收支。 第十五条 纪律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征订校服,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在校服费中违规列支教师劳务费、检验费等费用,不得收受校服供应商回扣、摊派和强行捐赠等。 第四章 质量要求 第十六条质量标准。高中和职高学生校服的基本安全技术指标必须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小学和初中学生校服的基本安全技术指标必须符合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校服质量还应符合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明示的产品标准。 第十七条 质检要求。学校督促校服供应商按照规定,每一款式密封留存8件检验样品,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保管,用于校服质量监测。 校服实施双送检制度,即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未完,全文共1891字,当前只显示113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 上一篇:关于河道采砂情况的调查报告 下一篇:“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六个方面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 相关栏目:教育 学校 大学生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