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乡镇(街道)消防救援所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
| 关于乡镇(街道)消防救援所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近年来,沿街小商铺、出租房屋、村居民住宅等场所伤亡火灾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因素,加强基层末端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势在必行。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和《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部消防局和省消防总队相继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探索建设乡镇(街道)消防救援所,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打通基层火灾防控“最后一公里”。同时,探索建设乡镇(街道)消防救援所也是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具体举措之一,将有效解决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权责不一致、执法缺位、管理力度薄弱等问题,对不断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和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意义重大。 一、探索建设乡镇(街道)消防救援所的情况 2021年年底以来,**支队深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0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各试点消防救援所组建以来,已先后参与组织村(居)民自建房、沿街商铺违规住人、特殊_家庭隐患治理等重点任务,建立单位消防安全“四个一”档案381份,共开展防火检查1907次,发现隐患2728处,指导整改2421次,开展社区培训和入户宣传2000余次,有效延伸了火灾防控触角。 二、乡镇(街道)消防救援所实体化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一)“十小场所”监管问题突出。改革转隶以后,随着消防救援力量隶属关系变化,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日趋弱化,面临着消防职能脱空的风险。而从现实情况来看,目前我市大部分镇(街道)依然指定派出所具体负责当地日常消防监管工作,但由于公安部门是垂直领导机制,工作上难免遇到一些堵点,不利于工作开展。 (二)基层消防力量人手不足。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大多由安监办(综治办)等基层人员兼职从事,没有对消防监管职能进行明确,监管范围较为狭窄。由于安监办(综治办)负责全乡镇(街道)的执法工作,任务量较为繁重,导致在消防监督检查精力和工作时间保障上较难落实。 (三)地方编制保障受到限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经济下行明显、地方财政吃紧,各级政府普遍缩减预算,基层消防力量队伍发展明显不足。加上实体化运行消防救援所,需核定事业编制专门从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各项保障经费的开支也不小,**市部分县(市、区)难以保障。 (四)监督执法资格有待解决。据了解,目前乡镇(街道)消防救援所工作人员持证率偏低,有部分人员行政执法证已过期,但大部分人员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容易导致执法主体不合法。 经市司法局请示省司法厅,得知消防救援部门属于国家部委直管,从未在地方政府换发过行政执法证件。 (五)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消防行政处罚程序严谨,规范性要求高,对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要求高。虽然各试点大队已经多次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但乡镇(街道)消防救援所工作人员对消防技术规范的理解还不到位,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欠缺,导致目前仅能开展简单的消防监督检查。 三、改进乡镇(街道)消防救援所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监督执法工作保障。争取各级政府和编办支持,目前,支队已报请**市政府依托市应急管理局设立基层消防救援所培训中心(核拨6名事业编制人员专职承担消防业务培训工作事项),其他各县(市、区)积极效仿成立市级公益事业单位的做法,解决乡镇(街道)消防救援所工作人员编制等问题。 (二)完善执法协同工作机制。压实公安派出所对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大力破解监管力度下滑问题,探索消防救援所和公安派出 ……(未完,全文共3274字,当前只显示181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乡镇(街道)消防救援所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上一篇:公司党委关于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情况的总结 下一篇:关于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开展古建筑消防工作的思考 相关栏目:乡镇 乡镇社区 消防 公安 建筑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