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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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上一篇:实行村干部诫勉和辞职制度的意见(试行) 下一篇: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机关党建走前头”的目标要求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法院 政法武装 司法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工商 调研报告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