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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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厅[200 ]5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市直机关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顺利、健康地进行,现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意义,提高创建的自觉性 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面迈向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搞好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对于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在我市的贯彻执行,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是市委认真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实践探索;是充分调动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级机关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广大党务工作干部和党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机关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3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实施办法) 上一篇:进一步改进机关会风文风的规定 下一篇:组织市直机关劳务工加入工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关栏目:创建活动 七一党建专题 建筑 城建讲话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模范 文明 八一双拥专题 教育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