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 |
|
市直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团委(总支、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而光荣的政治任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重庆市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党员队伍建设和共青团建设,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共青团重庆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渝委组[200 ]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渝委办[200 ]34号)文件精神,现就市直机关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推优”工作在市直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和共青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党的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为党源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确保党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后继有人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机关团员青年的政治热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7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 上一篇: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下一篇:进一步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通知 相关栏目:事迹推荐 申报材料 模范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七一党建专题 共青团 群众团体 党团知识 科技 党务讲话 科学发展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