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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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根据“谁介绍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出现违反发展党员工作规定的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 一、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对基层党委进行责任追究: 1、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或虽经审查但把关不严的; 2、未按规定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的; 3、未及时按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后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未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或调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4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 上一篇:读书月活动总体方案 下一篇:抓好学习注重结合促进发展 相关栏目:科技 党务讲话 科学发展 组织讲话 党团知识 七一党建专题 职工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