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对滇池环湖湿地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对滇池环湖湿地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滇池环湖湿地建设是治理滇池污染,改善湖滨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各级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滇池环湖开展湖滨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为了全面了解滇池环湖湿地情况,进一步推进对滇池的治理保护工作,市政协把对滇池环湖湿地规划建设管理情况列为2014年年度重点调研,市政协领导带队,组织了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先后实地调研了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县部分湿地,听取了市滇管局及相关部门和有关县区的工作汇报。调研组在全面了解情况,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滇池环湖湿地规划建设关注的一些意见建议。

一、滇池环湖湿地规划建设与管理现状

(一)环湖湿地的规划情况

早在2003年10月,市政府委托清华大学等单位同共编制完成了《环滇池生态保护规划》,2005年5月,我市又围绕以滇池湖滨生态系统的恢复重建和滇池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以环湖湿地生态、生态村建设和景观节点工程建设为主线,开展了《滇池湖滨生态湿地建设详细规划》,为滇池湿地恢复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一五”以来,为争取项目立项,环湖湿地建设项目列入了滇池治理项目中,2009年省发改委批复了《滇池外海环湖生态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为确保环湖湖滨生态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下发了《滇池湖滨“四退三还一护”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及《滇池湖滨“四退三还一护”项目管理办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6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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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起构成了自然和谐的湿地景观。西华湿地、宝象河湿地、捞鱼河口湿地、东大河湿地等宜人的景色已成为市民休闲的场所。随着滇池生态湿地林带、生态景观区、人与自然互动区的建设提升,滇池环湖生态湿地成为展现高原湖滨生态城市的重要窗口。

    2.环湖面源污染得到有效缓解

    通过强力推进“四退三还一护”工作和湖滨生态恢复和建设,滇池环湖生态隔离带初步形成,为削减滇池污染负荷、改善滇池水质,发挥有效的作用。一方面,通过“退塘退田”,面源污染大幅度减少,平均每年减少化肥施用量约3200吨,有效消除面源污染。另一方面,通过退房退人,明显减少了滇池周边人为的生活、工业污染。按照环保监测推算,仅“退人”一项,每年削减污水排量20余万方,其中削减CODcr170余吨,TP约2吨、TN约4吨、氨氮约1吨。

    通过近年的努力,大力加强湖滨生态带的建设,形成了一定体量的湖滨生态带,有效改善了滇池水环境,有效控制滇池的污染负荷。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湿地规划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衔接不够、土地关系未完全理顺、社会资本引入机制有待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尚待加强等,特别是滇池生态带建设管理如何可持续发展问题,都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二、对策建议

    围绕目前滇池湖滨“四退三还一护”生态湿地建设情况,调研组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强化规划指导,完善和细化湿地规划

    根据批准的《滇池外海环湖生态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编制的《滇池湖滨生态湿地建设详细规划》,各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编制专业规划,但由于缺乏在统一的平台下将其统筹进行专项研究,各专业规划与《滇池湖滨生态湿地建设详细规划》难以衔接,湿地建设实际用地需求也与各类规划划定的用地性质和范围也不相符合,致使滇池湖滨生态湿地规划不完善,几个规划之间也有一些冲突。如**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2014年国务院审批正式执行的,其涉及环湖路内的土地总面积为9319公顷,其中规划了基本农田2311公顷,一般耕地756公顷,建设用地4070亩,《滇池湖滨生态湿地建设详细规划》范围内的湿地被划定为基本农田和耕地。滇池湿地的六大工程的建设用地,现与湿地生态建设的要求产生矛盾。

    建议:为了使滇池环湖路周边涉及的湿地生态建设规划能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形成衔接。目前需再进一步修编现有的《滇池湖滨生态湿地建设详细规划》。即滇池湿地生态规划应与我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规划等规划进行进一步衔接,应基本吻合,使湿地建设规划更具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将滇池界桩向外延100米的范围内作为禁建的红线,在此范围内,按照“四退三还一护”要求深入实施湿地等生态建设工作,拆除相关的防浪堤,为湖滨湿地内布水系统创建条件,完善湿地建设结构,使环湖湿地连片互通,使湿地发挥应有的过滤、净化水环境作用。滇池界桩向外延100米至环湖路的范围内,将湖滨带生态建设分段分区块,相应规划出湖滨林地、湿地公园和节点景观湿地,有序地规划湖滨带生态建设。

    (二)理顺土地关系,逐步改租用为征转

    按照《滇池湖滨“四退三还一护”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滇池环湖路周边涉及的湿地生态建设用地在用地性质、权属、租赁关系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通过租用土地建设湿地隐患较多。已建成的湿地中,除了少部分一次性征用外,相当部分为租用土地(目前统计的租用土地面积为25727亩),占已建成的湖滨湿地、湖滨林地的60%。其土地性质包括了农村建设用地、基本农田、耕地和林地,土地经营权多属于当地村民,全市每年需支付湿地建设土地租金9800多。目前湿地建设土地租用的租期即将到期,农户普遍反映农用地租金较低,对原定租金标准难以接受,隐患和矛盾较多。二是湿地建设用地进行征转乏力。由于征地标准是根据征地片区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相关而定,同样围绕湿地建设,不同片区不同地段的土地价格相差很大,被征地的农户在被征地过程中抵触情绪较大。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地价格需要两年进行一次更新,目前执行的标准是2009年7月1日制定的,还尚未进行调整,若进行新标准调整各级财政又难以承受租金压力。据统计预测,全市完成“四退三还一护”工作(包括征转土地)还需投入资金约66亿,其中征转土地所需资金是主要部分,资金压力巨大。

    建议:

    1.努力创造条件,将湿地用地全部转征为国有划拨用地,有的也可以转征为国有农用地,即只征不转。在资金投入上,把滇池环湖湿地建设争取纳入国家滇池治理项目投资笼子,省、市和县三级统筹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社保等财政资金,通过各渠道、各名目都“拿一点”的办法,围绕湿地建设实现土地的征转。湿地建设用地尽可能地实现国有化,将目前租用的25000多亩租地,成熟一片,征用一块,逐步在几年内全部征转,解决土地租用的隐患问题。

    2.在目前不具备全部征转的情况下,仍还需通过明晰租赁关系和租赁价格,继续过渡地采取租用农民集体土地。借鉴省外成功经验,涉及湖泊湿地建设的用地,也可以采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土地利用综合整治、农村集体土地 ……(未完,全文共5738字,当前只显示276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对滇池环湖湿地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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