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 **苗族自治县“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开展好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针对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中组发〔2014〕13号和湘组发〔2014〕9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的文件要求,从我县实际出发,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s_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把专项整治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个方面的问题,以整治效果固化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成果,使专项整治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贯彻_精神,着力解决在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等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在建设廉洁政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实现全县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七个方面27项、省委34项、市委36项整治项目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30项“四风”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1.从严控制会议。抓好《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全省性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和《中共怀化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怀发〔2013〕1号)中有关精简会议规定的落实,严格落实《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怀办〔2011〕37号)。督促各单位抓紧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确保2014年全县性会议比上年减少30%以上。 牵头部门:县委办公室;负责人:**。 配合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42号)和《中共怀化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怀发〔2013〕1号)中有关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规定的落实,对各类文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80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人:**。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10.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节庆演出现象。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控制文艺晚会数量,提高质量。建立全县文艺晚会、节庆演出报批制度,认真整治文艺晚会、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不得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负责人:**。 配合部门: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文联。 11.坚决纠正对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招商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规模和宴请规格,严禁以招商名义组织旅游,严禁在_招商引资活动中用公款大吃大喝、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在8月上旬前完成。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人:**。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12.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怀化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怀办发〔2012〕13号)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禁违反公务用车审批程序超编、超标更新配备公务用车,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强化日常管理,严格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定点集中封停制、公务用车统一张贴标识制度。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人:**。 配合部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财政局。 13.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抓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的紧急通知》(怀政办电〔2013〕98号)的落实,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处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牵头部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 配合部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纪委、监察局。 14.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3〕23号)等文件精神,突出抓好我县存在问题的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检查整改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在7月基本完成。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15.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按照《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在各类社会组织兼职的意见》及《关于清理纠正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的通知》(怀办[2011]12号)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各类协会兼职的,进行清理和规范。清理工作在8月上旬全面完成。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负责人:**。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民政局。 16.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严格执行《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湘财预〔2013〕46号),严肃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建立健全严格预算支出的规章制度,保障和促进预算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加大对各级各部门预算支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5年内,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再增加。抓紧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按照上级要求,做好2015年县、乡两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负责人:**。 配合部门: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17.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参照中央出台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财政厅印发《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12月16日湘财行〔2013〕71号)要求,抓紧制定我县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实行接待费总额控制和预算公开办法,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公务接待定点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确保各级各部门公务接待符合开支标准、范围及相关规定,实现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的目标。专项整治工作在8月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负责人:**。 配合部门:县审计局、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18.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精神,坚持因事定人,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严格实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加强经费审批的源头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能安排考察性出访,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在8月上旬全面完成。 牵头部门:县旅游外事侨务局;负责人:**。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19.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在认真巩固2009年至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人:**。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20.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坚决不要污染的GDP,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的问题。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商务局。 21.坚决纠正地区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坚决纠正唯地区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负责人:**。 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公务员局。 22.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 ……(未完,全文共12976字,当前只显示468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上一篇: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 下一篇:以人为本抓党建 凝心聚力促发展 为建设现代农场提供组织保证 相关栏目:工商 调研报告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