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细则 |
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_**省委组织部、**省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办法》(苏残联发[2012]73号),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任务目标 2012年至2015年,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在83个乡镇每年帮扶83户(见附件1),四年内实现33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 ——帮扶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并给予分类施保;帮扶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帮扶家庭全部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 ——帮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3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帮扶措施 (1)政策帮扶。帮扶党员要及时了解并掌握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根据村内低保、新农合、新农保、危房改造等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权益分配政策,帮助协调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具体主要有:帮扶贫困残疾人儿童少年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帮扶患有特大疾病致贫的残疾人申请医疗救助金;帮扶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到乡镇、村康复机构进行训练;帮扶享受低保、处于就业年龄且无业,长期需要专人照料的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实施托养,争取托养补贴。 (2)项目帮扶。结合农村基层党建_机制创新,充分发挥种植(养殖)业、新兴产业经济等专业党支部作用,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的实际状况,确定1—2名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或行业协会中的党员经济能人,创建残疾人扶贫基地安置帮扶残疾人。对已建立省级残疾人扶贫基地的乡镇,帮扶党员要协助基地加强管理,鼓励基地创新发展,创造效益。 (3)就业帮扶。各村党组织优先选择推荐符合条件的帮扶家庭残疾人或家庭成员进入村内企业就业。各地新办贸易市场的商铺、摊位和便民服务网点要优先安排给贫困残疾人经营,并对摊位费、租赁费给予适当减免。 (4)信贷帮扶。各县区要积极协调当地扶贫部门,将各项扶贫政策、项目向贫困残疾人家庭倾斜。每年在安排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时,重点帮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家庭手工艺制作、零售商业及各类服务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切实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要,结对帮扶党员干部为帮扶户申请小额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5)住房帮扶。在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易地搬迁和小城镇建设等工作中,为帮扶对象提供一定的人力或物力支持,保证帮扶家庭全部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 (6)典型带动帮扶。鼓励培养贫困残疾人党员率先实现脱贫致富,发挥模范带头和示范引导作用。 市、县两级残联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安排资金对帮扶对象从事的项目进行资助。 (四)总结验收(11月1日至11月10日) 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办法,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形成工作的长效机制,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将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和《**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执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上报市委组织部一处(联系人: 联系电话: )和市 ……(未完,全文共2310字,当前只显示139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细则) 上一篇:在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推进会上讲话 下一篇:关于做好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 相关栏目:卫生 三农 新农村 乡镇社区 七一党建专题 共青团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扶贫 农业讲话 教师 就业 建筑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