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纯洁村(居)_员队伍的实施方案 |
| 关于纯洁村(居)_员队伍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_的十八大提出的“健全_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_员队伍结构”要求,保持全街道村居_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健全_员队伍管理,进一步提高_员队伍素质,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纯洁农村_员队伍的实施意见(试行)》(*组发〔201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在全街道开展“疏通进出口,保持村(居)_员队伍纯洁性”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_要管_、从严治_”方针,以保持_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的,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村(居)_员发展工作机制,扎实开展_员日常管理和处置不合格_员工作,优化进口、畅通出口,增强基层_组织和_员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_员队伍,形成一整套经得起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疏通进出口,保持村(居)_员队伍纯洁性”制度体系。 二、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9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超过6个月未与_组织联系的_员。_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与他们取得联系;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由街道_工委审查后,报区委组织部批准,按自行脱_予以除名,联系情况由支部做好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若已经联系并通知到_员本人,但在登记时间内,不进行_员登记,也不放弃_员身份的,由支部书记与其进行谈心谈话后仍不表明态度的,参照超过6个月未与_组织联系_员的处置办法处置。 4、不参加考核的_员。年龄在80周岁以上、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_员,本人可提出申请,并填写《不参加考核_员申请表》(附件6),经_员大会表决,_支部批准,街道_工委审核通过的,可不列入考核管理对象,并填写《不参加考核_员情况汇总表》(附件7)存档备查。 5、流出_员登记。对组织关系在我街道,但既长期不在我街道工作又长期不在我街道居住的村(居)_员要将_组织关系转到其工作、居住地_组织,组织关系转接确实存在困难的要将组织关系转到我街道的流动_员_支部,并认真填写《_员登记申请表》(附件1),实行年审制管理,每年的6月份、次年1月份向街道流动_员_支部报到并进行年审。 6、公示。在完成_员初次登记之后,各_支部要开展一次_员亮身份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_员佩戴_徽等多种形式,在村(居)公示栏中公示_员基本信息(照片、姓名、入_时间),接受群众监督。 _员定期登记工作每一年为一个周期,登记时间为每年的7月,与_员考核评议工作一同进行。 第三阶段:日常管理考核阶段(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1、建立_员积分台账。各村(居)要按照《关于纯洁农村_员队伍的实施意见(试行)》(临组发〔2015〕8号)文件严格贯彻落实,对参加积分制考核的_员,参照考核细则(附件8),做好日常考评、民主评议、_支部评定工作,将所有_员的评议认定结果进行为期7天公示后,报街道_工委备案。 日常考评中,_支部要安排专人(_员)客观公正的进行考核积分统计,每次组织_员活动后,及时对_员积分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监督,并留存好活动现场影像资料和签到簿。 2、参加积分制考核的_员要严格遵守考核细则,认真履行_员义务,自觉参加_支部开展的各项组织生活,积极缴纳_费,服从配合_支部的工作。参加年审制考核的流动_员连续2次不向所属_组织报到进行年审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_员。 3、街道基层_组织建设督查工作组每季度对各村(居)_员的日常考评、民主评议、_支部评定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未严格按照区考核细则、流程进行_员考核管理的_支部、_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四阶段:组织处置阶段 依据**区委组织部《关于纯洁农村_员队伍的实施意见(试行)》(*组发〔2015〕8号)文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_员,_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有继续留在_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_员,_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_员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_,对劝而不退的人员予以除名。_员如果没有正 ……(未完,全文共3241字,当前只显示180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纯洁村(居)_员队伍的实施方案) 上一篇:街道村干部坐班制度 下一篇:关于在全街道机关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 相关栏目:组织讲话 _团知识 七一_建专题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