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干部学习讲稿:反省犯罪主题因素 认清犯罪危害 |
| 干部学习讲稿:反省犯罪主题因素 认清犯罪危害 一、 犯罪危害的特征、表现 国家对犯罪行为之所以要严厉打击,其中的依据之一就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现实危害性。依法被判处徒刑的罪犯,都在不同程度上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危害。因此,对犯罪害的认识是每一名服刑人员都必须正确认识、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 (一) 犯罪危害的概念 所谓犯罪危害,就是指犯罪行为在客观上所造成的实际损害或造成实际损害的危险。国家用《刑法》的形式明确某些行为是犯罪,是因为这些行为的发生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基本的特征,没有社会危害性就不是犯罪,社会 危害性没有达到相当的程度也不是犯罪。 (二)犯罪危害的特征 1.犯罪危害的客观性 犯罪危害的产生是随犯罪行为而派生的,是犯罪行为发生后的必然结果,只要犯罪行为一旦发生,犯罪危害就会随之产生。如:王某因与李某进行争吵后发生了扭打,打斗中,王某用锄头打中李某的头部,致李某颅内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案例中,王某打中李某 的犯罪行为一经发生,王某的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危害就已经存在了,它不会因为王某自己不承认或是其他原因而发生改变。 2.犯罪危害的阶级性 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是为统治阶级而服务的。我国的法律反映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是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服务的。我们衡量某一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危害程度的大小的时候,都是根据统治阶级的利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来进行判断、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4.已经产生的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 已经产生的危害是指行为在客观上实际造成的危害,是针对犯罪的既遂而言的。如:杀人致死、伤害致残、诈骗得手等直接造成了危害结果;诬告陷害他人、侮辱罪等,一旦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些行为,不论是否给被害人造成伤害,都认为是犯罪行为的既遂,都属于已经产生的危害。可能产生的危害是指客观上对《刑法》所保护的利益可能造成危害,是针对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而言的。 认识犯罪危害,既要看到已经产生的危害,也要看到可能产生的危害,不能因为犯罪未遂和犯罪处在预备阶段,可能产生的危害没有出现而否认犯罪。 二、深刻认识犯罪危害的必要性 犯罪造成的危害是客观存在的,但并不是每一个服刑人员都会去认真思考这一问题的。能否认清自己的犯罪危害是关系到能否走好新生之路、能否早日回归社会的重要问题。作为服刑人员,深刻认识犯罪危害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认清犯罪危害有利于增强悔罪意识 悔罪就是悔恨自己的罪恶,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并对自己的罪行悔恨不已,发自内心地痛下决心悔过。悔罪是一种基于人的道德良知,针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而产生的悔恨感情,体现为一种内疚、负罪的感受。 解某与黄某两家是邻居,201 0年春节期间,两人因为一些琐事发生口角后相互厮打中处于下风的黄某第二天叫丈夫带着自己的弟弟等人到解某家里闹事,把解某的丈夫打伤。看着伤痕累累躺在尿上的丈夫,解某随即打电话给家在砀山的小叔子葛某。听说哥哥被打伤,葛某便叫上几个兄弟驱车赶往淮北,剑拔弩张的两家人混战成一团。其间,葛某用砖头拍在了黄某弟弟的头上。后经鉴定,黄某的弟弟因外伤致颅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属于重伤。事后,葛某主动到派出所自首,认罪态度较好,不但赔偿了黄某的经济损失,也取得了黄某及家人的原谅。法晖对葛某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将葛某移交给当地社区进行监督改造。葛某一再表示自己认罪服法,会好好改造,遇事不再鲁莽。 人不可能事事都一帆风顺,在各自不同的经历中,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过失,从而有了悔恨的体验。对任何人来说,悔恨起源于对错误行为的认知,是开始自我反省的标志,服刑人员对自己犯罪危害的认识也是同样的。知悔才能激发对犯罪行为、犯罪危害的反思,才能 激励自己与昨天告别,才能坚定纠正错误的决心,才能从思想、行为上有明显的转变。 (二)认清犯罪危害是积极改造的动力源泉 服刑人员许某因犯抢劫罪而被判有期徒刑1 3年,入狱后很长一段时间他认为自己抢劫钱数不多,法院判这么重,心中不服。同时,他无法得到家人的原谅,也面临家庭破裂的可能,一度极端消沉。后来经过民警的多次教育,使他认识到抢劫犯罪的危害不仅仅体现在抢劫的数目上,还体现在对抢劫对象的人身危害和社会影响上。特别是他的妻子出乎意料地到监狱看望他以后,他一下子好像换了个人。他向妻子表白,要悔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家。此后,还主动要求洗刷厕所、地面,倒垃圾,别人不愿干的事情他都争着干,抢着干,从早到 晚一刻不停地忙碌。后来监区安排他负责公共卫生,餐厅、厕所、大厅都是他的包干区,他愉快地承担任务。他不是简单地完成清扫任务,而是自我加压。厕所污垢,他都用手拿着清洁球反复擦洗,他清扫过的厕所、大厅、餐厅,空气清新,地面如镜,像星级宾馆似的。监区的警官并没有对他提出过高的要求,这一切都是他自觉自愿去做的。他说,这样做他感到充实和快乐。 。 一个人犯了错误不要紧,被关进监狱也不意味着人生的终结。相反,如果不能正确认识自身罪行所带来的危害,把反思和自责、悔罪转化为改造的动力,那么在改造的这条道路上必然要曲折坎坷,甚至影响今后整个人生的轨迹。对于服刑人员而言,深刻认识自己的犯罪 危害,树立正确的犯罪危害意识,才能够把犯罪所带来的羞耻感转化为积极改造的动力,从而在日常的改造中,用自己辛勤的劳动和积极的行动来洗刷过去的罪恶,迎接未来的新生。 (三)认清犯罪危害是预防重新犯罪的手段 重新犯罪是整个社会关注的一个问题。近几年来,很多被报道揭露的大案、要案、恶性刑事案件都有刑释人员参与,引起了民众较大的反响。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条,这部分服刑人员虽然刑满释放,但并没有真正认罪悔过,充分认识自己犯罪行为的危害。正确认识犯罪危害,可以产生对自己犯罪思想的深刻批判,可以对自己的罪行进行深刻的反思,真正认识到自己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严重危害。正确认识犯罪危害,也能够使犯罪人员重新遇到类似处境时能够自觉地规避原有的错误行为,有效地避免重新犯罪。 三、主观因素是犯罪的根本原因。 英国哲人斯麦尔芬曾说:“构成罪恶根源的东西并非金钱,而是对金钱的追求。”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同样,作为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也是客观通过主观而起作用。其主观原因是导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 不容否认,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有些人为追求私利而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从而导致各种 ……(未完,全文共4970字,当前只显示276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干部学习讲稿:反省犯罪主题因素 认清犯罪危害) 上一篇:干部学习讲课稿:完善惩防体系 推进反腐倡廉 下一篇:县政府工作报告 相关栏目: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学习体会 学习材料 教育 工作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