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镇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
| 镇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市**区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铜委组〔2016〕67号)要求,结合**镇机关支部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按期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机关支部要教育引导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是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必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要把按规定收缴党费作为党组织必须履行的职责,发挥党费工作的教育功能和政治功能,使收缴党费的过程成为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过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每月工资收入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五、工作步骤 1.开展集中学习和动员部署(10月18日前):采取集中学习的形式,积极动员支部全体党员配合开展本次专项检查。集中学习的内容包括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工作方案等。通过学习动员,教育引导党员增加党性修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党员自查(10月25日前):党员自觉按照党费缴纳标准计算本人从2008年4月至今应缴纳的党费,结合实际缴纳党费,自查是否漏交少交,填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自查表》(附件1),并主动向支部汇报和补交。 3.支部核查和收缴(10月31日前):支部对党员2008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核查党员党费缴纳基数、应交党费数、补交党费数。对没有主动、足额交纳党费的要给予提醒,教育党员该补交的要主动补交,原则上不要代扣代缴。对因不了解党费规定而没有足额交纳党费的,教育引导其主动补交;对补交党费确有困难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和其他_中的党员,经支部研究并报镇党委批准,可少补交或不补交;对补交数额较大、一次性交纳确有难度的,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并报镇党委批准,可在一定时间内分期补交;对未经党支部同意少补交甚至不补交的要严肃批评,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置。支部对党员党费缴纳进行汇总,填入《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报上一级党组织汇总。 4.支部总结和上缴(11月4日前):支部在收集汇总本次专项检查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形成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报告,报送镇党委组织汇总,并将补交党费交镇党委,由镇党委统一交区组织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支部书记组织党员自查自改,核实2 ……(未完,全文共1924字,当前只显示115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镇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上一篇:2016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下一篇:2017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相关栏目:机关 共青团 七一党建专题 督查 计划规划 |